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分辨

分享人:楊爸

2019/11/13


彼得寫道,「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三18)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擔負了我們的罪擔,祂承受我們應得的刑罰,為那些接納祂的人犧牲、付了罪的代價。

我們否定神在基督的犧牲之外可以因為祂的愛拯救我們。
我們也否認還有任何其他的中保介於我們中間,不論是死聖人或者天使。
我們也否定穆罕默德、克里希納(Krishna. 源起於印度的一種宗教理念)或者其他宗教導師,或另有可以代替我們死亡的先知,可以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

IMAGE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