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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楊爸

2018/10/20


以弗所書4-14節,保羅就詳細的告訴我們這些屬靈的福氣是什麼:
-ⓐ-上帝的揀選,-ⓑ-被接納為兒女,-ⓒ-明白上帝的奧秘,-ⓓ-聖靈的憑據。

※ⓑ被接納為兒女(以弗所書5-8)
以弗所書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adoption as sons through Jesus Christ, 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8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這「得兒子的名分」是我們蒙揀選後新的身份。我們回復了亞當犯罪之前,人的地位,甚至成為上帝的兒女。

如果有人問,既然上帝事先知道亞當要犯罪,為什麼祂還要創造呢?
對這個推測性的問題,我們的回答是:上帝的計劃和工作是不會受到人的影響。即使人犯了罪,違背了祂的命令,甚至破壞了上帝的創造,但是上帝終究要完成祂的計劃,完全實現祂原來創造的目的。以賽亞書46:10說,祂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我們所看的是短暫的,上帝則是從永恆的角度來看祂的計劃。在這個計劃裏,上帝將祂在基督裏所揀選的人收納為兒女。

上帝要叫這些蒙揀選的兒女知道什麼?
-ⓐ-就是知道他們是蒙耶穌的血所贖回的人,他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而這一切都是上帝在基督裏所賜豐富的恩典,不是人憑自的功勞得來的。這樣,救贖,赦罪,成為兒女是一體的,也是同時發生的,都是上帝單方面的工作。

-ⓑ-但是既然成為兒女,我們就有作兒女的責任。因為,我們的天父並非一個溺愛兒女的父親。祂揀選我們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上帝必定實現這個目的(例如,用管教的方式)。這是以弗所書4-6章的主題。例如5:1說,你們當效法上帝。一個自稱上帝兒女的人,卻一點都沒有上帝聖潔的樣式,那是說不通的。注意「在祂面前」這話。我們既然有來到上帝面前的特權,我們就有責任討祂的喜悅。特權和責任是無法分開的。

~許信靖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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