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遇見主
最後修改日期: 2009/02/16
為什麼會去教會?
第一次去教會是因為
鄰居邀請我去參加夏令營
那時都是鄰居在我去的
結束後...
偶而會去參加主日崇拜
中間隔了2年
沒去教會
某一天教會的朋友又請我去
就騎著腳踏車去了
以前只知道有主日崇拜
國高團契是她邀我去才知道
去了那一次覺得很好玩
之後不管她有沒有邀我都會去
也不管家人怎麼反對
但信主的毅力絕不動搖
去教會的好處
對生命的態度能夠有正面思考也比較積極
生活也比較充實 能將時間分別為聖 少花時間在對生命沒意義上
認識很多朋友(教會稱弟兄姊妹)
很少罵髒話
價值觀改變
在我還沒有信主之前,所有的價值觀都是顛倒的。
但是信主後,有一個特點,就是有一種價值觀的改變:
從前所認為寶貝的,現在都不寶貝了;從前所不寶貝的,現在都寶貝了。
整本聖經大部分都是記載關於價值觀的改變。
例:
對於十字架的道路( 歌林多前書一章十八節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 對於主與親人之間 ( 馬太福音十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祂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 ...等
愛主勝過一切 太6:12
我們無論愛什麼東西 先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