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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人的仇敵

太十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mokaihau
發問日期: 2007/12/30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7/12/31
本篇資料庫ID 848
本題關鍵字: 仇敵  十  人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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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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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424

耶穌來必然帶來分裂與分爭,甚至自己家裡的人因為信仰的緣故彼此為仇。 10:34-36
●「叫」:「拋擲」、「帶來」。
●「動刀兵」:,原文是「帶來劍」,並非指「軍事衝突」,而應該就是指 10:35-36 節的狀況。
● 10:35-36 節的背景是 彌 7:6 ,在猶太人中,早就把這一節聖經解釋為彌賽亞來臨時所要產生的分別作用。但是馬太所引用的經文不是希伯來文聖經,也不是七十士譯本,因此有學者認為在當時可能彌迦書還有其他的型態流傳。
●「生疏」:「分裂」、「一分為二」、「分開」。
●「媳婦」:原意是「新郎」,不過在此可能是指「與婆婆同住的新娘」。

◎這裡不是說耶穌要主動挑起家庭分裂
而是說因為真理的臨到
而眾人的反應不同,自然就帶來分裂與分爭
其實,台灣人在總統大選中應該很清楚的感受到這裡的意思才對
支持不同的候選人時
即使是一家人也可能有相當大的分爭在其中的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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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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