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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耶穌為什麼說不要告訴人, 又說對眾人作證據, 這不是很矛盾嗎?

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耶穌為什麼說不要告訴人, 又說對眾人作證據, 這不是很矛盾嗎?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Eunice
發問日期: 2007/12/1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7/12/13
本篇資料庫ID 770
本題關鍵字: 祭  祭司  潔淨  人  矛  摩西  禮物  身體  證據  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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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從接下來經文可以推估
--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可一45

耶穌吩咐他不可告訴人--誰醫治了你,你是怎麼好的?
而要對眾人做證據,是耶穌要讓這個長大痲瘋的人可以再次回到人群中

在當時,得大痲瘋的人,幾乎被認為是天地不容的人
--沒有戶籍,被趕出家門
--沒有工作,不潔淨,沒有人會雇用他
--沒有會籍,不能進聖殿敬拜
見到人,還要大喊「我是不潔淨的」,讓人可以躲開他

耶穌不僅醫治他的身體,還要讓他回到人群
是一個全然的被醫治,重新被接納

但那人出去後,不知是否太興奮
講太多關於耶穌的事情,讓耶穌不得明明的進城~~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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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7/12/12


請參考利未記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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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凌晨三點一刻
回答日期 : 2007/12/12


至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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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凌晨三點一刻
回答日期 : 2007/12/12


謝謝『楓』的建議,因為其實這個問題要講的很清楚有點難呢︿︿"

補充說明:根據舊約的經文看下來,因為大痲瘋從很早之前視為視為是一種很嚴重又沒有方法醫的傳染病,甚至有可能大部分的人認為(或實際就是被神處罰)是神的處罰。

從舊約經文看下來,鑑定是否是大痲瘋及是否痊癒是神啟示交托給祭司的工作(包括證明已經被潔淨的獻祭方式),同時祭司也是神在地上代表,祭司鑑定他是否痊癒,同實有可能代表他是否被赦免,但從這兩章並不能很明顯的看見是怎麼得大痲瘋又誰是醫治者,但舊約的百姓相信這兩件事都是從神而來,尤其是醫治大痲瘋只有神可以做的到,所以當祭司潔淨時代表是代表神醫治了這個人(包括赦免)。

耶穌曾說:我來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又那時大部分的人並不明白耶穌的身份,我相耶穌可能希望他明白是"神"醫治了他,按著祭司的教導及當時的律法(就是利未記13-14章的內容)歸榮耀給神,而不是"人"醫治了他。

然後,你只細看一下上面的44及45節,耶穌所囑咐他的第一件事(歸榮耀給神),跟他做的第一件事:傳揚醫治他的"人"是耶穌(歸榮耀給人,大概把耶穌當很厲害的郎中,所以很熱心的替耶穌做廣告,或著其他原因,反而妨礙了耶穌下來要做的事,不過耶穌並沒有責備他就是了),顯然的,雖然他的了醫治,但當時並不明白神心意...

PS:就很像我們基督徒有時候神已經明明告訴我們要怎麼做,我們偏偏會覺得怎樣做會更好,我自己也常常犯呢...ㄎ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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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凌晨三點一刻
回答日期 : 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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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Gladys!
下次回應問題時
建議不僅列出經文
也可以分享您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