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聖經禁止多配偶制,男性的生殖形態傾向多配偶?
男性的精子可以有好幾億個,為的不就是要能有更多的子嗣、配偶?傳宗接代所以多配偶能有更多自己的孩子!但聖經卻說一夫一妻才合乎神標準?但說什麼神心意與他所創造的不同?雄性動物也是數億精子多配偶,人類男性的生殖系統跟牠們一樣,如果被創造是這樣那應該也是多配偶!但為什麼聖經卻說這是不符合神心意?這解不通呀?
補充發言: 所以Blue sky姐妹的意思是說,神造人時有些功能並不就是一定「我們認為的」那樣嗎?
因為我真的好奇,神說要生養眾多,動物界雄性多妻所以子孫滿堂,但是但是但是!聞此問題不代表我贊成!推崇!多配偶。
只是不明白為啥神造的,怎麼..感覺上..這功能上..跟他心意的不相符。
補充發言: 我會問為啥好像造出來的感覺跟神心意的不一樣。就是不是說我們人體的器官每個功能都有他一個合理的原因嘛!(雖然是不知道為啥有沒用的器官還有器官的延伸出來的沒用的東西?!??….XD,智齒、闌尾、指甲。
所以說男性精子量可以那麼多…真的不是因為繁殖地原因?因為我們說種雞種豬種馬嘛!配種啊?生養眾多啊!
但是神的心意要一夫一妻制度這不符生理機能呀!?
欸!?那這樣好像引伸出….如果人類意義也與動物一樣是「繁殖為主」那…不就不需要那麼多男性了,那是不是有些男性就要被淘汰…………( ̄∇ ̄)……………………:-(
好像知道為什麼姐妹說「不能單單用男性精子多的先天設計來倒推上帝的心意」了
啊呀到底是什麼呀~~~
補充發言: 不是啦因為感覺上好像是這樣嘛,男性的精子數量一次可以很多,在動物育種裡品質優良的雄性動物可以拿來比如種豬、種馬。所以我才問…嗯人類或許也是如此嗎?…….雖然這樣說有點把人當作動物看待。但是神的創造會有他的一樣存在。 例如我們骨骼就是支撐作用、牙齒讓我們撕裂咀嚼食物。那男性精子能那麼多,跟雄性動物的功能會不會其實一樣呢?就有一夫多妻之意、或優良的雄性可來配種..等等等?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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