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徒男女婚後有「特別規定的責任嗎」?
幾天前聽傳道人說有關於婚姻的事情,內容大概是…男性以後做丈夫主要的責任就是爭錢養家當個「主要供應者」女人呢?就要好好的待在家裡料理家務也不是說不能工作!而且基督徒妻子要當「主要照顧者」。再來後面傳道人說:你看男性的體魄!男性的生殖系統就是代表男性是「犧牲者」是「奉獻者」代表要為妻子奉獻!為神奉獻的。(這我同意
女人呢?能生育創造新生命!生生不息,女人是「希望」「永恆」與「生命」的代表。因為男人(你的丈夫)犧牲要成就女人)妻子)而妻子要創造出新生命來~(我也同意
但是我不同意的是傳道人將上述推論出男性就該出去工作,女性就該在家顧小孩…我知道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家庭環境,但是我有自己的職業,我喜歡賺錢養家,為什麼我如果結婚後一定要在家「料理家務」呢
那.所以如果我的丈夫主要在家當「顧家爸爸」是違反聖經的嗎?還是說是「不合神心意的」?
聖經有說基督徒女性婚後主要責任是留在家中照顧整個家庭嗎?
簡言之…上帝有說基督徒丈夫與妻子有各自「主要的責任」或是只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的嗎?有非常明確特定的規定嗎?(什麼男主外女主內??
補充發言: 「亞當必須汗流滿面的工作才得糊口,夏娃需要受生育之苦。」
把此經文說成是”神”希望(男主外、女主內),或者是神的規定、或者是神的心意,
我記得這句經文本是對亞當夏娃的處份?但是說成是「男人要出去工作,女人在家做家事」是《神的心意、旨意、規定》這樣正確嗎?過度解讀了吧?這難道真是「聖經規定」且是「神最初之意」嗎?
我是想如果我的薪水比較高,那麼我的老公在家裡照顧孩子不是更適合嗎?
我不是說我看不起「在家的媽媽們」而是我覺得不管基督徒女性結婚與否,不能有我婚後就在家好好的「照料家務」就好賺錢養家跟我「無關」,或是我就等著一個男人讓我能在家「照料家務」就好現在加減賺而已。
所以我才會很想只知道是不是身為一個基督徒女性婚後要放棄的是曾經在單身時期讓自己有成就感的———「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工作」婚後都要放棄、或變得不是那麼重要、或「家」才是我以後的責任、照料、養育等…
而我了解弟兄說的「在家爸爸」挺危險的原因是什麼、一方面怕妻子最後會反彈(沒工作在家的男人還要當我的頭)? 也怕丈夫越來越懶惰「在家顧孩子是我,就算我沒工作,聖經說我永遠是你的頭」
同意、但是的確都不一定,要看風俗名情、或文化差異、或兩人說定。在我們這…男人顧孩子的確或多或少受異樣眼光…但為的又不是世俗眼光,是讓屬神的基督教家庭順利運作、所以真的誰?的責任,主要出去工作、主要照料家庭….聖經對夫妻角色一定有個規定嗎?
頭-就不能是在家照顧孩子的「保護者」「領導者」嗎?
幫助者-就不能是一個在外工作「幫助」整個家庭開銷的「幫助者」嗎?
補充發言: 原本的工作給了我很大的成就感,我不可能放棄,也不想。
我只是想…如果一個基督徒女人結了婚,要放棄工作、興趣、「個人的一切」全心全意的~料理家務,要我遲職….這…..我個人無法接受。
聖經到底如何說誰是主要供應者?有定論嗎?丈夫一定為主要Provider?
我認同丈夫是頭!因為聖經的確白紙黑字明確的寫出來,但我覺得丈夫就是主要供應者,我…真的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嗎?
或者又如我聽過的一位牧師說「夫妻之間只要能夠維持運作好神給兩人之間的意象,有共同的目標、能夠維持頭與身體,頭與順服的關係,凡事…都可行」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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