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究竟如何以聖經的眼光看待性?
我今年20歲,最近一直很困擾一些事情,關於性慾這個東西,請問有這樣的一個慾望本身是罪嗎?我們人有食慾,睡慾。不吃飯會沒有力氣,不睡覺會傷害身體,但是不性行為也不會怎麼樣,但是我自己我喜歡有慾望的感覺,我看到韓團的男偶像們,我都說我很喜歡他們很欣賞他們,但是我自己知道是怎麼樣的喜愛。不知為什麼那種對他們的喜歡都是偏向性上面的渴望。不像不是愛,是性渴望。 可是當我在跟一般男生聊天時,如果討論到這些問題我又覺得好像…很羞恥嗎?好像也不是,就好像覺得很骯髒,一天到晚討論性愛之事,可是我自己變換一下角色,如果跟我聊的是這些偶像們我的答案一樣會拒絕他們嗎?肯定不會,會非常喜歡!可是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感覺,就好像我跟自己的姐妹淘,朋友們討論這些事不會覺得不舒服,但是跟男生討論,感覺又怪怪的。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性慾,而且這個慾望是不是罪的慾望呢?
補充發言: 謝謝Bule Sky前輩的解說,真的很感謝您,讓我有所啟發我非常同意您說的「一切慾望的背後都跟『心』有關!」這個真的讓我啟發很多,非常同意您說的。真的,一個人生理反應會肚子餓,會想睡覺,會有情緒上的問題,甚至有性需求。如果說吃東西,肚子餓了怎麼辦,去買東西吃呀,滿足自己的食慾多買點吃到吐為止!但是看的主耶穌說的「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讓我兩個啟發,第一就是您說的,只要「心」有把持住不隨便,再餓也不會去吃上帝禁止不能碰的分別善惡果實!第二這些所謂的「生理需求」吃,睡,性,都是生理反應可以滿足但是聖經卻不重視不強調,重視強調的的是一個人的「心」,心怎麼想,帶動我們的身體如何作用!所以「暴食、嫉妒、憤怒、貪婪、姦淫的人」說自己無法控制「生而如此」的生理需求呀!那完全是羞辱了神!因為實際上是一個人的「心」控制了我們的身體,如果控制不了跟動物有何分別?(我這樣的理解跟您的想法一樣嗎?)
我一直覺得所有的慾望中,有性慾望好像是最噁心罪惡的……..雖然自己也有,也看什麼偶像明星們,但是當一般男生跟我聊這方面的東西我又很看不起他們,覺得他們跟動物沒差別只會想著交配。但是我這樣又雙標了,我可以別人不行?但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的想法,不知道是否我自己自我意識太強???像我也覺得保羅說的如果有需求那應該尋求婚姻,但是當我想到一個人結婚是為了滿足性慾望,我實在很看不起也很唾棄,覺得婚姻的價值及兩人攜手合作共同努力達成上帝的旨意,有人卻只是為了性行為?我有慾望,但我靠幻想!我不要用結婚只是為了滿足慾望。
我不知道是我太過理想化?還是我很不成熟?我不知道!我總覺得如果人以滿足性慾為結婚目的實在不可接受!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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