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聖經有說女性當家庭主婦「比較好」嗎?
是這樣的,最近跟男友討論未來計畫,提到說要有一個人在家裡當「家館」,雖然只是「討論中」還沒有決定什麼東西,不過上網看了一下聽說神的旨意是希望男性外出工作,女性在家顧好家庭。呃....所以聖經是支持「男主外,女主內」的嗎?這也是我男友「有些」希望我可以當家館,但我必須說我不會在這件事情上妥協,我愛我的工作!必要時甚至分手也是不可避免的。
只是我想確認一下聖經真的是「期望」?應該說比較「合神心意的」是女性婚後在家當主婦嗎?這樣不是有點「阻礙」基督徒女性對社會的「發展貢獻」了呢?請問這是「絕對真理」還是「相對真理」呢?
嗯.另外如果是說「基督徒女性婚後應該以照顧丈夫子女家庭為*優先考量*」這句話是否同樣-適用於-「婚後的弟兄們」? 或者這只是要求基督徒女性而已?男性可以不用管家庭?只管工作呢?
補充發言: 哈哈,謝謝你呀弟兄,其實這個應該是該用討論的不是用問的才對哈哈哈。
你貼的小小羊文章我去看過了,嗯..似乎得出的答案還是女性在家顧家比較好的樣子,就是有點支持「男主外,女主內」這可能是他們的「想法」....,我也不太認為這是絕對真理一定要照這樣的模式做,我覺得相對真理吧,家庭主婦還是家庭主夫只要讓這個家充滿著合神心意的基督徒家庭就是最好了!
我不認同文章所說的:
「ICCP、COR歸納聖經,得出的觀念,
確實是基督徒姊妹婚後要以當一個全職的家庭主婦,
好好料理家務、照顧丈夫兒女為目標。
基督徒姊妹婚後不該以發展自己職場事業為目標。」
我未曾看到聖經「禁止」女性婚後工作。我也不認為聖經有說已婚女性「應該」放棄自己職業生涯好好「顧家」是「最好的」
不過我認同妻子不能因為工作忽略家庭!
當然這也就是我原來的問題了,丈夫妻子都不該應工作而忽略家,但是似乎都說「家庭應當是妻子的優先考量」,這個我就有點疑問,可是丈夫是家的頭,那為啥麼妻子應以家庭為中心照顧小孩丈夫?但他後面未說的是,那丈夫呢?
像我覺得stay home dad也很好啊換成「男主內」但是只要聖經所說的頭與順服的角色依然存在,家、能運作的很基督化就ok了不是嗎? 我覺得的啦,畢竟聖經沒規定誰一定要主外也要主內。
我覺得可能一個內一個外可能是最好的,因為兩個都外的話,畢竟是人!不可能還有辦法「心甘情願」的做家事!對此我只是對說「妻子應以家庭-照顧丈夫孩子-為優先考量」有問題而已!因為這樣說不通!那身為家庭「頭」領導的丈夫為啥不是他們的優先考量,因為基督式領導不就是該「捨己的愛」。
喔對了,順帶一提(會不會打太長了呵呵呵)我對你所提到說「對社會發展貢獻與否,聖經似乎並不在乎」感到有興趣!
聖經不在乎?可是那怎麼行呢?如果神造人的意義只是人們需要聽從祂的話語,社會發展的怎麼樣聖經不在乎,那人類社會怎麼進步呢?怎麼有那些厲害的發明呢?人類社會要怎麼進步文明呢?
還是說:(因信神附帶的條件就是人類社會會更進步!不管是發明還是社會的發展)?因為聖經中告訴人們的某些「精神」是「促使那些文明,發明,進步等..東西」的出現可能是這樣? 榮神益人嘛!
補充發言: 哎呀不好意思,最近沒上來看,真的真的謝謝各位給我很多的見解呢!
Kdialnl 弟兄你說的一句讓我很有感觸,「1.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女主內可行,男主內也可行,男女都主外可行,男女都主內也可行,問題是那一個選擇對大家都有益處,那一個選擇能造就這家庭? 」
我非常同意,我覺得誰主外誰主內,要看「這個家庭」狀況去做決定!而不是一定要男生外出工作!
喔對了!!!是不是聖經唯一的規定只有丈夫要當屬靈領導的「頭」而妻子要做屬靈有幫助且「順服」的且「二人合而為一」僅此的唯一規定而已是嗎?這個就是「絕對真理」嗎?
然後回來~我說的我同意Kdialnl弟兄,但是就像你說的,我看到角落詩篇弟兄給的文章,ICCP等信仰宣言而且又是「很多」神學家討論出來的!我有去查查,這些「神學家們」都是比較偏向福音保守派的,對!是有參考價值,然後剛好又有討論到「誰較適合在家」的問題!剛好符合我所問的然後就 欸?奇怪他們說已婚女子比較傾向要放棄工作在家顧家庭,然後就舉了聖經的一些經文《亞當要汗流滿面,夏娃要受生育之苦》來支持,這段經文真的是在說「已婚與女子適合在家嗎?」用來支持合適嗎?
不過確實聖經「從未」禁止已婚女性外出工作,也沒看見聖經有說已婚女子「較」適合在家顧家庭。
說女性較適合在家也...不太一定,如果妻子賺錢是夠一家的,那同時需要有人在家顧孩子,那當然是丈夫在家囉^^
我也覺得儘管是什麼宣言或是教條,不是由聖經明顯說明的,通通只能「參考」而且像K弟兄你說的,通通出自於人去統整的!並不是寫在聖經上的信仰宣言!畢竟真的只有「耶穌是道路!真理!」任何信仰宣言都是只能參考不能高過聖經本體!
我想,看了各位說的我應該已經得到答案了,那就是到底誰要外出工作誰要在家顧家庭,要「適我們自己的狀況」而定! 不然我當時還真以為聖經「規定」已婚女性在家顧家庭是「比較適合」的!讓我一度寧可放棄現在的感情^_^,因為我認為一個人還是要有工作要經濟獨立呢
補充發言: 又回來了,真不好意思太久沒上來看!
謝謝各位的指導,由於很多不管是牧者或是網上的聖經知識對此都有好多好多「不一致」的說法,有的說女性不該以工作為優先,要以丈夫孩子為人生目標,有的說家庭主婦才是神給已婚基督徒婦女的恩賜,所以放棄工作吧!有的說丈夫不該當「主夫」因為神是讓亞當「汗流滿面的工作」基督徒女性婚後就是生孩子不用關自我職業生涯了!
當然...還是有很多鼓勵女性的意見,就是女性可以追求在工作上的表現,但...「莫忘自身是有家庭的」就好!畢竟家庭還是神最看重的地方。
所以當然就是這些相反意見讓我今天會來著請教各位呢,因為嗯...我很不要臉的說我在職場上的表現應該是說職位會給我自己增添不少自信心...可是如果聖經的觀點即上帝的心意是不希望或是不鼓勵女性在職場有一番作為的話..我真的是不明白了
.....說是工作即服侍神,男女應該不會有差別才對,就算在創世紀說亞當是勞累工作得糊口的人也不表示神就是「禁止」夏娃來一起工作吧....
我也認同藍天姐妹說的,誰該主外主內應該是協調的而且一個重點應該就是不要破壞神給夫妻倆相同的任務就好,誰外誰內不是重點。
這些觀點是經過我這幾天慢慢研讀聖經加上各位的意見慢慢對這事消除心中的掙扎的。因為我一直認為神對女人才不是像外國古時的一句歧視的俗語:女人一生圍繞三件事!丈夫!孩子!廚房! 我不相信這是上帝造女人的心意! 畢竟要是社會上沒有女性的貢獻是不行的!連新冠疫苗也都是女性發明出來的!感謝主! 也感謝各位兄弟姐妹!
我再次設為追尋答案!哈哈想看看更多姐妹弟兄們的觀點,謝謝啦
補充發言: 順帶一提! 我在提多書2:5看到《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
是在說明什麼呢?是支持女性待在家不要外出工作,當個家庭主婦就好嗎?
補充發言:
謝謝各位的解答,我只是希望能過透過各位的指教了解一下,像回答的有位弟兄說的小小羊,他有些文章就是在說關於家庭主婦的東西。提到說「什麼ICCP/COR的信仰宣言確認基督徒婦女婚後當家庭主婦是《最好的》」雖然只是人提出的信仰宣言,但我知道小小羊是歸正神學的,或因那些宣言是加爾文福音派神學家提出的......我平常也都是看這方面的東西。
所以這會讓我覺得說,難道,經過這樣的討論....女性婚後真的不能以工作為主嗎?或者如題說的女性當家庭主婦「比較好」???
或者是我直接想問:基督徒男女婚後,雙方對家庭的責任有不同嗎?料理家務都該是「婦人」的責任嗎?而丈夫只需要賺錢專心在「自己的工作上」嗎?
是否因你是妻子or丈夫就不能做或是不適合做XXX的規定呢?或者因為你是妻子/丈夫做xxx就比較適合呢?
我可不可以(如果真的結婚)可以專心在事業?我可不可以當主外的那一個(如果是跟另一半有達到共識的)
對此還是有些許掙扎....不好意思....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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