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許願獻身估價的條例的問題。
利27:3 你估定的,從廿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利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為什麼會因為性別而上帝給估的價會不同?(看過很多的回答是男性平均比女性有力氣)
但我另外衍生出2個問題
1、如果要看力氣平均值是沒錯(男大於女)但...如果有力氣比男子大的婦女呢?也只能拿30?這不是不公平?
(不可能所有拿50舍克勒的男子力氣都「大於」女子)(神不眷顧「例外」嗎?)(是否有失公平性?)
2、孩童時期力氣方面便無性別之差,為何男童價格還是高於女童?(利末27: 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由於這兩句是神跟摩西說的,不免想問,全能的神為什麼會「忽略例外之人呢」?
補充發言: 「若是考慮例外,執行與實施法律,相對困難。 」
此困難之處是在於「人」無法做到完整嗎?因為神這樣規定是因為人在此事不管執行與實施法律上沒有辦法「完美」,所以才採用這種無法達到完全(即不考慮例外者)的作法嗎?
假如今天不是摩西來處理,是神完全執行的話,就有辦法做到「完全」(即例外者也能得到公平)。
因為摩西是人無法做到完美,所以神未用完美的標準來衡量許願的的價格,是否可以這樣解釋?
補充發言: 不是的,我並未想偏袒女性,就算是男性要付比較多的錢我也是想質疑為什麼?
為什麼男性要付的比女性多?連小男孩也要付的比女孩多。
我所想探討的是這個....性別上的差異是為何?
「同時也說了例外的情況"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
既然考慮例外,如果是因人而異,就是看個人的情況來估價不是更合適。為什麼還要有以上的差別?
世界的公平當然都不是真正公平,就像在當兵身高標準上,不是每個男性都能170以上,但不代表170以下的就比較差。
就因世界不公,我才尋找神的道。
對於一些經文,我想探討,當然說聖經的一切都是上帝給我們的指示只要順服!但是並未說這樣就不可以探討,我至少要了解我信的是什麼樣神,他的屬性,他的心意。
我信上帝,我要是想向世界證明神的不公平,就不會在這提問題求答案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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