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的罪性是指.....
我的問題的意思是所謂人的原罪是指....生物學上的(基因,荷爾蒙,激素等生物因素)造成的罪性嗎?還是心理因素造成?其實有點難說明.......
因為人的個性也是先天生理因素加上後天心理因素組合而成的,那「罪」是從哪個地方就存在了?是生物上的罪加上後天心理因素的罪嗎? 一個舉例:同性戀,可能先天可能後天造成,如果是先天那可能在同性戀者的某基因裡就可能促使他們喜歡同性,那這樣是算罪的一種嗎?就是在先天生物方面就是有罪性了。我們說人會犯罪,人會自私,怠惰,貪婪,但是這些行為不可能憑空出現,應該也是有一定的生物影響(如每個人的自私程度不同)
至於心理因素真的有點抽象...為什麼人會有這種想法,是什麼因素造成的這個我目前還無解。
心理因素就是自由意志嗎?自由意志是怎麼樣的存在?也是需要靠生物因素來運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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