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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父母奉養問題

如果我父母會拿我奉養的金錢去給偶像,我該繼續奉養他們嗎?
聖經說 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但是我做不到
因為每次特別買的禮物或是食品物品
不是用了一次丟掉,就是食物放到過期
讓我很灰心,請問該怎麼辦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發問者: Shanna
發問日期: 2019/05/1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9/05/18
本篇資料庫ID 7061
本題關鍵字: 金錢  但  聖經  心  長壽  奉養  偶像  金  食物  禮物  錢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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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a平安。


「如果我父母會拿我奉養的金錢去給偶像,我該繼續奉養他們嗎?」

此乃重大神學議題,涉及「地上國」與「天上國」。
個人認為,若有多餘時間心力,應該繼續奉養。

教會以「外」,基督徒社群以「外」,「不」是天上國,當然「可以」有偶像。
注意,瞭解,尊重,並「不」是認可。
反對,並「不」是攻擊。

基督徒,對反對者,對他種信仰(如同性戀無罪論),
當然是「瞭解尊重,禮遇,死不認可,禁止攻擊,禁止當十字軍」!
「瞭解尊重」四字,於外交場合,乃是「我早已看你不爽」之委婉說法。
對認同者,即採用「真心認可,我們合作吧」等說法,而不是「尊重」。

基督徒,對風獅爺,當然可以「知識性」介紹。
對「京都清水寺」,也「必須」主張「瞭解尊重,積極保存,禁止毀滅,禁止攻擊」。


凱波爾首相,在教會「以內」,痛斥天主教「教義」錯誤。
而在「施政」領域,與天主教,共組內閣,
推行「兩種宗教交集,符合聖經不涉及明顯神人關係內容」之政策。


「每次特別買的禮物或是食品物品
不是用了一次丟掉,就是食物放到過期」

這種狀況下,不需「特別再買」。
若與父母,可做到「互不攻擊,瞭解尊重」,
個人認為,「平日」照顧,倒一杯水,煮一頓飯等,
遠遠勝於「特別買」某些東西。

若與父母,無法做到「互不攻擊」,
個人認為,若不想一直駁斥,
當然可採用「不要與笨蛋對質,否則你也變成笨蛋」與「聰明人,遇到災禍需要躲開」原則,不爽請離開。



--Brandw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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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randweer
回答日期 : 2019/05/14


還是建議妳給現金,他們若把錢拿去奉獻給偶像,那是他們的錯,與妳無干,妳已經孝順了,這也就像一些人賺到妳的錢,他們也會 把錢拿去奉獻給偶像 一樣

我的岳母晚年時走入異端,但我們還是給她現金,因為她也不是全部的錢都奉獻給異端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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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祝
回答日期 : 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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