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吃齋禮佛、誠心向善的人,會被判"永死"刑罰?
當我讀到啟示錄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我覺得真是太嚴厲了,很多人雖然不信主,但卻吃齋禮佛、誠心向善,為何還需要被判"永死"的刑罰呢?
但我又讀到"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是不是不信主的人,容易做出不義、阻擋真理的事情呢?
我為我母親問這個問題,雖然她常是佛教法會的大功德主,但因為重男輕女,真的很讓女兒跌倒、傷心,這是很多台灣人的女兒共同經歷過的辛酸,但我們怎樣也不會想到,這和"罪"是有關的,覺得母親對待子女不平等,把所有好處都給兒子,就是行不義的事情,會不會讓人笑掉大牙啊?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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