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罪得赦免的真正意義?
最近教會讀羅馬書,真是越讀越霧煞煞,羅馬書總說罪得赦免?但那是甚麼意思呢?是說信主之後,之前的罪,全部被赦免?還是之前、之後都被赦免?那赦免又是甚麼意思?在我的觀念,赦免應該是宣布"無罪",就不用被處罰,這樣赦免才有意義;但大衛王犯罪被赦免後,代價可是刀劍不離自家和犧牲一個無辜生命,這樣怎麼能算赦免?好像小時候,老師說沒有100分,少1分打1下,忽然少10分,沒打我,才叫赦免,說赦免我的罪,又繼續打我,這怎麼能算是赦免呢?
然後長老說,罪得赦免,就是我們在生命簿有分,可以得到永生的救恩,但是網路上看到傳道人分享,罪得赦免,並不代表能夠獲得永生,因為我們還會犯罪,我們當然還會犯罪啊,因為我們都不是完人,只是要努力讓自己離罪,但立志行善由得我,行不善也由不得我啊~所以長老說得對嗎?還是網路傳道人說得對?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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