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約中記載的迦瑪列。
1)是個法利賽人,也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且是由71人組成的猶太公會的成員(徒5∶33—34)。當時的猶太公會就是猶太的最高法庭,足見迦瑪列是個舉足輕重的人。
2)當猶太公會中有些人,想要殺死彼得等眾使徒的時候,迦瑪列曾勸阻他們應當小心處理。迦瑪列認爲從前丟大等二人曾先後鼓動過許多百姓附從丟大他們,但丟大等二人死後,附從他們的人便都四散了。而如今耶穌受難後,他的門徒卻反而日漸增多了,所以迦瑪列對猶太公會的人說:「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彼得等)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由於迦瑪列的卓識遠見,「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使彼得等眾使徒,在死亡的邊緣上又被釋放回來(徒5∶33—40)。這些使徒被釋放後,分別在各地傳道。爲了見證耶穌的復活與福音,他們不避艱險困苦,有些人乃是直到老年才離世的。
3)迦瑪列作教師,按著嚴謹的摩西律法施教。保羅在青年時期曾受教在迦瑪列的門下(徒22∶3)。
參考資料: 以斯拉百科網
參考連結: http://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E8%81%96%E7%B6%93%E4%BA%BA%E7%89%A9%E8%BE%AD%E5%85%B8/%E8%BF%A6%E7%91%AA%E5%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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