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解決生理需求能不能?
你們好
我的身分算特殊吧..我並未受洗,但我相信耶穌,也固定會去教會,但突然有個疑問...
我在未認識耶穌之前,我會看色情片解決生理需求,做件事情讓自己放鬆紓壓。
但當我認識耶穌後,我知道性行為是必須避免的,但自我解決生理需求呢?
我曾經問過 不能發生性行為嗎?
給我的答案是"不是不能,而是這件事情有沒有益處有沒有傷害"
那自己解決生理需求,我覺得我沒有傷害誰、也沒有傷害自己、也沒有做出犯罪行為,所以能做嗎?
而我曾看過一些文章說看色情片會造成犯罪,但我從高中到出社會還未認識耶穌之前,看色情片從未侵犯到他人,在我的生活上也很正常,我不會在路上隨意的意淫他人,我不曉得什麼是"犯罪"...
那如果是"罪" 但我並未受洗,這樣也是罪嗎?
但我又相信耶穌,又覺得我自己解決生理需求並無犯罪壓,好比我出去濫交好...
所以我很疑惑也很矛盾到底"罪""無罪"怎麼去定義 ?
我並未成癮,並不會想每天看每天腦子都想要手淫,有的時候只是慾望來了,就會做這件事讓自己紓壓而已。
認識耶穌後,我並無接觸這方面的事情,教會活動很多,我大多都往教會跑,
而最近過年期間,有空閒在家,所以突然有了慾望做了這件事,但其實我並未多想什麼,並未想這是不是犯罪有沒有罪。
只是今天回想了一下,就覺得自我解決生理需求到底能不能?對不對?
我並不覺得這樣有犯罪,是因為我不夠認識耶穌嗎?
因為網路上太多不一樣的資料,加上我認為這是私密的事情,並未跟任何人分享,所以這個疑問一直在我心中。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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