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康牧師《流浪的神》一書中的疑問
https://pushih.com/archives/319/%E5%A6%82%E4%BD%95%E6%98%8E%E7%99%BD%E7%A5%9E%E7%9A%84%E6%97%A8%E6%84%8F%EF%BC%9F/
讓我產生疑惑的是這個部分
"我自認婚姻很幸福,但我不相信神的旨意是我非和現在妻子結婚才對。如果我們二人都以主的事為念,當年另娶另嫁,都應有類似的結果。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娶哪個、嫁哪個,都合神的心意,因為他對任何配偶都會以愛待之。相反的,一個不合神旨意的人,娶哪個、嫁哪個,都不合神的心,因他對任何配偶都隨私心打罵之。神的旨意不是叫你打這個、不打那個。"
我對婚姻的理解是
若某人無獨身恩賜,創世以來,上帝便安排好一人。
但並不能保證一次戀愛就能成功找到這一人。
康牧師這段的講道我不太懂,
抑或是牧師的重點在於強調"先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之重要性?
問題類別: 詩歌、個人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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