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世記裡3章,為什麼上帝要在這裡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如果省略掉這一段而只有“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還要特別強調和“女人為仇”?
補充發言: 我会问这个问题,是因为,记得曾经看过一份天主教的资料印用这段经文解说,这女人是预表马利亚,所以,她在基督的救赎上有合作,因此引申到马利亚为中介、上帝所预备的(与基督一样)等等思想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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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聖經 尋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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