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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來九:16-17

16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
17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請問:此處的遺命和留遺命的人、遺命的效力,分別是指甚麼?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恩點
發問日期: 2017/02/2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7/03/02
本篇資料庫ID 6658
本題關鍵字: 遺囑  約  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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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其實,遺命,就是我們現在說的遺囑

遺囑,當然是等人死了,才會生效
如果人活著,遺囑,自然就沒有任何效力
目前的法律也都是這樣的

雖然我們有所謂的生前遺囑
但,這些遺囑的內容,也都必須等到這個立遺囑的人真的離世後
親人才會遵照遺囑的內容去行

當然,還是有例外的
比如那個浪子故事中的小兒子,在父親還沒離世之前,就要求父親依據一般的遺囑條例,將自已「應得」的財產分給他
這是父親仁慈,才沒有過於計較!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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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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