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合神心意的夫妻
我最近看了很多好消息電視台的一些關於夫妻的一些教導。我也比以前明白了很多但是我還是有一些點不太明白,我了解妻子順服丈夫 丈夫愛妻子為她捨己,我知道捨己與順服中都包含了愛!但是為什麼要強調妻子“順服”丈夫 丈夫“愛”妻子?為何不是說夫妻要彼此相愛與順服?如果愛之中包含順服,順服包括了愛那為什麼要分開來說了?他是有什麼意義嗎?第二個問題是我實在找不出神要求夫妻各自的角色是什麼應該是說我不知道有何不同…………例如丈夫當“頭”要(負責任有擔當帶領家人)那難道妻子就可以什麼都不用管,不用負責沒擔當不用帶領因為反正頭是丈夫麻。那妻子要做什麼?所謂的幫助者是指為著丈夫成就丈夫嗎?那妻子可以去完成自己的夢想嗎?如果說夫妻是合為一體的又有比喻成夫為頭妻為身體但這樣好像又不太恰當因為頭若下指令身體無法拒絕(如自我傷害)但是丈夫要求妻子做壞的確有辦法拒絕。如果以天父和基督好像又不太行因為基督順服天父,天父是無罪的啊但是丈夫也是人啊!所以究竟合夫妻角色是怎麼樣的有何分別?
補充發言: 如果說丈夫為頭要帶領家人了解神而且要有擔當那妻子就不用帶領不用有擔當嗎?如果都要為什麼要分頭與幫助者這有何不同呢?再來是順服與愛如果這兩者當中都彼此有共同的性質在又為什麼強調妻子要順服呢?頭與順服這兩個是我目前最不明白的地方。非常抱歉我目前未受洗也沒教會所以問題多又煩請大家見諒。謝謝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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