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政府支持教會, 越來越少人上教堂
近日筆者參加了一個在荷蘭烏得勒支(Utrecht)
舉行的宗教哲學會議,這是一次令我大開眼界的經歷,
因為我能夠與許多來自歐洲各地的人交流 。
我有機會跟一個丹麥的博士生討論歐洲基督教末落的問題,
曾幾何時,歐洲是基督教的大本營,但在最近幾十年中,
歐洲國家變得越來越世俗化,例如,在丹麥只有百分之五的人口參加教會,
在其他西歐和北歐國家中,
教會出席率也大約只有百分之四至五,
與百分之四十四美國人參加教會相比,這些比率是非常低的。
我問這丹麥學生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現象,他提供了如下解釋:
跟許多歐洲國家一樣,丹麥有一個國立的宗教:基督教信義會,
而部分的政府稅收用於支持國立教會,因為牧師的工資是由政府支付的,
所以牧師不能說一些會得罪納稅人的話,
例如大多數人不喜歡聽到罪人將會在地獄中受到懲罰,結果,
牧師的講道淡於白開水,經年累月之後,基督教已經失去了活力。
有些人可能會說,這樣的解釋過於簡單化,應該還有其他因素令基督教在歐洲衰落,
不過,我覺得以上的理論仍然可以被視為部分原因。
而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
那些牧師是公務員,一般來說,公務員沒有私人機構員工那麼積極。
過去許多共產主義國家試圖以強權消除宗教。但蘇聯崩潰和東歐自由化後,
宗教在一些前共產主義國家竟然死灰復燃。基於西歐和北歐的教訓,
也許最有效消滅宗教的方式不是以武力迫害,
相反,如果政府大力支持教會,那麼後果可能是越來越少人參加教會。
兩百多年前,美國的開國元勳做了一個聰明的決定:政教分離。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標明:「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去建立宗教。」
可是,今天憲法第一修正案已經被廣泛地濫用,
世俗主義者和無神論者利用政教分離的原則,
禁止任何宗教符號及活動出現在公共場所中,
但這不是美國開國元勳的初衷,
他們的原意是政府不可以偏袒一個特定的基督教教派,
他們的動機是要避免重複歐洲宗教戰爭的悲劇。
無論如何,這修正案帶來了一個良性的副作用,
那就是不同的美國基督教宗派能夠在沒有政府干預下自由發展,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今天的美國教會不像西歐和北歐教會般門堪羅雀。
為什麼美國能實施政教分離,但歐洲卻不能呢?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兩百多年前,美國人在一個新大陸重頭開始,扔掉了歐洲傳統的包袱 。
隱藏的荷蘭天主教有神母
組織這次宗教哲學會議的兩位教授都是荷蘭宗教史專家,
他們為參與會議者提供了一次導遊,
因此,我們有機會在烏得勒支造訪了一些歷史悠久的教堂,
而其中最有趣的是「隱藏教會」。
眾所周知,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在十五世紀時發動了反天主教的新教改革,
在新教改革之前,荷蘭的國立宗教是天主教,宗教改革後,
政府仍然允許天主教會在荷蘭存在,條件是其教堂必須是隱藏的,
教堂必須被民居包圍,人們在街道中看不到它。
隱藏教堂被切斷和梵蒂岡的聯繫約有兩百年,在此隔離期間,
隱藏教會逐漸發展了自己的教義和儀式,但在回歸梵蒂岡之後,
隱藏教會仍然保持自己的特色。
一位前隱藏教會的發言人告訴我們,他們有一個女司鐸,
我不禁感到震驚,他進一步解釋:
「雖然荷蘭的隱藏教堂重新與羅馬合一,梵蒂岡了解我們很難放棄自己的傳統,
因此容忍我們有女司鐸。」
有些讀者可能不熟悉天主教的傳統,我會在這裡簡單地介紹一下:
雖然神父和修女都是天主教神職人員,但修女的地位與神父是無法相提並論的,
只有男性神職人員才可以被稱為司鐸或祭司,換言之,正宗的天主教只有神父,
沒有神母,捷克天主教會曾按立神母但被梵蒂岡否決。
這令我想起了香港的情況,英國在一八四二年通過不平等條約,
自滿清手上取得香港,經過約一百六十年的殖民地政府統治之後,
香港和中國內地的文化已經大相逕庭,鄧小平便准許香港在九七回歸後五十年不變。
我不知道梵蒂岡是否允許荷蘭前隱藏教會無限期地維持現狀,抑或只是五十年、一百年不變。
為什麼其它地方的天主教會不能任命神母,但荷蘭隱藏教堂可以呢?我相信像你這樣聰明的讀者已經知道答案:新教改革後荷蘭隱藏教堂與梵蒂岡教會分離了兩百年,在沒有中央指令下,他們可以自由地改革。
美國的政教分離和隱藏教會的女司鐸都是發生在斷裂期間:
美國獨立於英國,隱藏教會隔絕於梵諦岡 。英語裡有一句諺語:
「在框架外面思考(think outside the box)。」
但有時我們可能需要身處框架外,才可思於框架外。
參考資料: 余創豪
參考連結: http://www.creative-wisdom.com/education/essays/religion/hidden_churc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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