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裡說: 聖經上說,只要口裡承認耶穌為主 ,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所謂的「決志」。 也就是您所說的「接受」主耶穌了! 滿常聽人說過的,那為什麼一般基督徒都必須聚會和傳福音和奉獻? 但一般聽人家說他是基督徒,可是他沒去聚會沒傳福音沒奉獻,一般觀感會覺得不是基督徒? 不是只要心裡口裡承認就達到標準了嗎?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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