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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成為基督徒後,有沒有跟奉獻相關的規定需要遵守呢?

成為基督徒後,有沒有跟奉獻相關的規定需要遵守呢?有聽過一些十一制的規定〔奉獻所得十分之一〕,是否真的有這方面的規定呢?有的話,一定要遵守嗎?還是該如何決定奉獻多少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懺悔感恩
發問日期: 2016/02/0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20/05/20
本篇資料庫ID 6291
本題關鍵字: 奉獻  基督  基督徒  十  稱義  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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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您的這些問題
之前也曾討論過
可以參考

關於十一奉獻之解釋
http://www.taiwanbible.com/web/wiki/view.jsp?QID=3265

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十一奉獻? 但是我的經濟情況不太好...
http://www.taiwanbible.com/web/wiki/view.jsp?QID=2573

有關十一奉獻
http://www.taiwanbible.com/web/wiki/view.jsp?QID=1071

小小羊園地有一些關於此議題的分享
也轉貼部分內容給您參考

-----------------------------
一、 因為現在是新約時代,我們不用再遵守舊約律法?
答:
主耶穌說的不是『廢棄』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太5:17-18)。
假使所謂的『成全』,就是指『一律不用遵守』,那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不用孝順父母、也可以姦淫、可以殺人囉?
因為這些都是十誡,是舊約律法,新約基督徒都不用遵守,是嗎?
沒先搞清楚哪些舊約律法是被廢棄的(如:儀禮律),哪些是照樣要遵守的(如:道德律);
沒仔細分辨哪些精義照樣要遵守(如:安息日要做禮拜),哪些表面的東西可以不再理會(不用守星期六的安息日);
隨便就用新約時代不用遵守舊約規定來宣稱基督徒不用守十一奉獻,是錯誤觀念。

二、 因為因信稱義,所以我們不用守十一奉獻?
答:
所以,因為因信稱義,我們可以去犯姦淫、去殺人放火、去當同性戀都沒關係?
所以,因為因信稱義,我們都不用努力去遵守聖經禁止的姦淫、殺人、同性戀?
因信稱義什麼時候把『成聖努力』也廢棄了?
因信稱義什麼時候變成你都不用努力去遵行聖經的話了?

一個真正稱義的人,一定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因行為而改變。
所以,沒有任何人能企圖靠守十一奉獻來獲得稱義、維持稱義。
但是,一個真正稱義的人,必定會努力追求成聖。
所以,我們絕對不把守十一奉獻當成獲得得救、維持得救的工具,但卻必須將十一奉獻當成成聖領域必須努力去遵行的事。

把十一奉獻當成『稱義』領域,那絕對是大錯!
但把十一奉獻從『成聖』領域裡剔除,那也是大錯!
再講一次:
守不守十一奉獻,和得不得救,根本就沒關係!
守了,不會從不得救變成得救;
不守,也不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只要講到稱義,十一奉獻就沒有任何一席之地;
但只要講到成聖,十一奉獻就是不能不守,就像我們不能不守不可姦淫、不可殺人的命令一樣。

三、 十一奉獻是律法主義,製造人重軛?
答:
不要隨便就扣人家『律法主義』、『法利賽人』的大帽子!否則表示自己也在扣主耶穌這頂大帽子:
因為如果教導人家要孝順父母、不可姦淫、不可殺人,就是律法主義的話,那主耶穌自己就是最頭號的律法主義者!
自己聽到真理不想遵守,就反過來說傳講真理者是律法主義,這是很糟糕的行為,為自己製造更重的罪孽!

四、 新約對奉獻的教導是『甘心樂意』,不是『十一奉獻』?
答:
正確!
新約確實講『甘心樂意奉獻』,但是,柿子別挑軟的吃!解經別挑你喜歡的、避開你不敢講的!
因為,新約除了講甘心樂意奉獻,還講一個很致命的,就是『全人奉獻』、『一切皆獻上』。
所以,新約的教導,不是『我不用全部獻上,只獻自己甘心樂意的即可』;
相反的,新約的教導是更難做到的『我必須全部獻上,在這基礎上來甘心樂意奉獻』。

事實上,太多人誤解新約的『甘心樂意』的意思了。
大家常以為這是指『我喜歡就獻,我不喜歡就不用獻,只要我不喜歡,我可以全部都不獻』,但這是大錯特錯,
因為新約甘心樂意的意思是『你全部都要獻上,只是你要依據感動來分配如何獻而已』。

所以,那些講新約教導『甘心樂意奉獻』的人,不知敢不敢面對新約『全人奉獻』的更高標準?
連更簡單的十一奉獻都不敢,然後宣稱自己全人奉獻,那是自欺、欺人、欺上帝。

八、 要把十一奉獻拿來今日的時代應用,有實際上的困難,因為要如何計算哪部分的十一奉獻呢?
答:
事實上,舊約聖經對十一奉獻也多半只提出一個『大原則』,而不太涉及『小細節』,舊約也不對十一奉獻規定到薄荷芸香這樣細。
因此,我們要遵守的一樣是十一奉獻這個大原則,而不是在小細節投注太多心力。
法利賽人守十一奉獻守到會去計算薄荷、芸香,而且認為要這樣才叫有守十一奉獻,大家都必須這樣遵守才行,這是走火入魔,不得效法。
事實上,法利賽人對律法的可怕,常不在於他們對於『聖經有講』的部分的遵守,而是在他們大量規定出『聖經沒講』的東西,而且規定大家都必須這樣遵守,這也是主耶穌責備的部分之一。
因此,稅前、稅後、毛利、淨利、粗略、詳細、、、,個人依照內心領受來進行即可,不需過於拘泥。

九、 要求現今的信徒遵守十一奉獻是不公義的表現,因為富人奉獻十分之一以後,他們還是有很多錢;窮人奉獻十分之一之後,會更加窮困,所以不該遵守?
答:
這種觀念,起碼有四問題:
1. 舊約哪裡有說窮人就不用守十一奉獻,只有富人才需要守?只要你有收入,你就要守!
2. 上帝明明就說十一奉獻是『當納的』,說沒奉獻的是『奪取上帝的供物』,我們竟然可以說窮人可以不用奉獻十分之一,這表示我們主張窮人可以奪取上帝供物,這是聖經教導嗎?
3. 如何定義窮人富人?
4. 這是對上帝應許與祝福不信的表現,因為上帝明明就說守十一奉獻者,祂會『從天降福,到你無處可容』,結果怎反過來教導因為窮,所以獻了之後會更窮,否定上帝祝福的保證?

十三、全人奉獻不表示上帝就要我現在就必須將一切財產、將生命都馬上獻出,所以不需守十一奉獻,一樣可以達成全人奉獻?
答:
說真的,要繼續這樣講理由的話,永遠都可以講下去。
心意已定,就是打定主意要同性戀、要違反聖經規定而離婚的人,保證永遠可以找到理由。
同樣的,心意已定,就是不想十一奉獻的人,保證永遠可以找出理由。

不過,讓我提醒一下:
你連平時都獻不出十分之一,然後告訴我有天上帝要你全部獻出時候,你願意這樣獻,說真的,我覺得這是在自欺、欺人、欺上帝。

連平時都不願獻十分之一,有天上帝要你獻出你的全部房子、全部金錢、全部產業、你的工作、你的生命、你的妻子、你的兒女、、、、、你的一切一切,這時會獻得出來?會甘心樂意?
說真的,太離譜的話假使自己也信得下去,那問題真的大了。

沒有人能不先學會小學的加減乘除,就直接會計算高等微積分的;
沒有醫師能不先學會小手術,就直接可以接受任務完成大手術的。
聖經裡很多的德行,我們都不可能平時不自我訓練、不努力追求,然後突然就可以達成某項德行的。
很基本的十一奉獻都做不到,然後有一天上帝要你獻出全部時,你可以做到『甘心樂意』、『全部獻出』?這是在說神話嗎?

原諒我這樣說:
假使上帝要我現在獻出我的一切財產、我的妻子兒女,我真的很難甘心樂意做得到。
我願意努力學習『全人奉獻』、『獻出一切』,但我的德行還那麼差,真的還做不到。
我只能從更基本更簡單的十一奉獻來學習,希望終有一天,萬一上帝要我獻出一切時,我能像亞伯拉罕一樣沒有第二句話,甘心樂意獻上他最愛的以撒。
假使有人說他現在獻不出十一奉獻,但以後上帝要他獻出一切時,他能甘心樂意獻上,我真的無言。
起碼這人德行真的有夠高超,我只是凡夫俗子,沒這麼厲害。
我只知道成聖之路是萬丈高樓平地起,一步一腳印,慢慢一步一步達成,無法一蹴可及的。
也願弟兄姊妹是這樣踏實追求成聖,不高看自己能耐的人。

十六、我有負債,所以不需守十一奉獻?
答:
假使有負債就可以不用守十一,那現代人大概全部都可以不用守,因為幾乎人人都有房貸,而且年數長得很。
難道只有現代人才會有貸款問題,舊約時代就沒貸款問題?
沒錯,銀行體系是現代較發達,但這可不表示舊約時代的人生活就沒有各種借貸狀況。
聖經講到十一奉獻,根本不講負債不負債的問題。
因此,即使你是負債,但只要你有『收入』,你就該努力遵守十一。

聖經裡講到十一奉獻,幾乎都是在講『有收入』的情形下才能成立:
你的田地出產、你的牛羊繁衍、、、。
假使你已經完全無收入,不僅是工作上沒有收入(如:失業),而且連其他收入來源也都沒有(如:退休金、養老金、房租、、、),那麼,當然就沒有十一的義務可言。
但是,假使雖然負債,但依然有收入,我們就依然該守十一奉獻。
至於你是否要把收入先扣除房貸之類,這倒是屬於薄荷芸香,自己依領受與平安而行便是。
重點很簡單:除非你完全沒收入,否則的話,請不需找一大堆理由來說十一奉獻可以不用遵守。

唐崇榮牧師是主張十一奉獻的,而且,他非常強調那是『上帝的』,獻的人並沒什麼好驕傲的,因為,嚴格來說,那根本就只是將上帝的還給上帝而已,不是什麼多了不起的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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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興趣看全文
可以進到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169423.html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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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6/02/08


我也曾懷疑十一奉獻是不是騙人的!
因為因十一奉獻上台見證的人只是少數,
而有十一奉獻,但卻沒有得到神在財務上祝福的人更是數不清。

這問題困擾我很久,查遍網路及聽牧師講關於十一奉獻的議題,沒有能讓我清楚明白的。

直到我查考聖經,發現:只要是神給人的應許,
都一定會實現!

只是我們對於實現應許的[時間],往往都自以爲是[馬上]或[不久之後]!

以致苦等不到神的祝福,就開始懷疑神不信實,
甚至灰心離棄神!

大家可認真去查考聖經,神的應許若有清楚表明成就時間的,就一定照所說的時間實現(如神應許撒拉必在明年此時生以撒。創世記18:14)

現在回到十一奉獻的應許,所有經文都沒說明[馬上]或[不久之後]或什麼特定的日期。

神有神的時間,就像祂應許大衛會當以色列的王,但大衛沒有[馬上]就當王,而是碰到一大堆困難!

如果大衛也跟我們一樣期待[馬上當王],那他在遇到當王之前的種種困難,應該早就棄掉神,歷史上也就沒有大衛王了!

希望我的小小分享,能讓同樣迷惑的人,對神的應許有重新的認識,及重拾對神的信心!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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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haron168
回答日期 :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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