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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受害人可以在網路上討公道,求公義嗎?

我觀察網路世代的基督徒,有一個傾向,把許多教內的矛盾故事,搬到脸書或網站上來請求大公教會牧者肢體們的公義介入,而最近一件,是“柴遠事件“,因遠志明沈默不回應柴玲提出~~請他向柴玲道歉,因24年前的強姦發生,一直活在未釋放的創痛中。

請教牧者肢體们~~
像遠牧那樣的沉默不回應,不認罪道歉下,受委屈的一方,可以在網路上討公道,求公義,伸寃屈嗎?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5/03/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5/04/10
本篇資料庫ID 6159
本題關鍵字: 公義  牧者  教會  認罪  釋放  基督徒  基督  悔改  救贖  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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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剛剛看完柴玲在網路上發表的文章
http://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3568

關於測謊結果的判斷,法院判例說明如下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73號判決:「測謊鑑定,係依一般人在說謊時,會產生遲疑、緊張、恐懼、不安等心理波動現象,利用測謊儀器將受測者之上開情緒波動反應情形加以紀錄,用以判別受測者供述之真實性...」

從測謊鑑定結果,如就否認犯罪有不實之情緒波動反應,僅得供審判上之參酌,不得採為有罪判決之唯一憑據。然若證人指證被告犯罪之證述,經測謊並無任何不實之情緒波動反應,或證人有利於被告之供述,經測謊呈不實之情緒波動反應,則非不可以該測謊鑑定之結果與各該證人之證言及其他調查證據之結果,相互印證,而就各該證人之證言分別為可否採納之認定。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2991號判決:「測謊檢查之受測者可能因人格特性或對於測謊質問之問題無法真正瞭解,致出現不應有之情緒波動反應,此時若過於相信測謊結果,反而有害於正當之事實認定。故測謊鑑驗之結果既會受到受測人之生理、心理因素,暨施測者專業之經驗與技術而受影響,且人之行為、思想又無法量化,則測謊自不能如物理、化學試驗般獲得絕對之正確性」

柴玲通過測謊,僅能說明「她陳述的是事實」,這個可能性是高的,但在法院的判決裡,不會以這個為絕對的依據

24年前,在那個地方到底發生了何事?僅有兩人知道
旁人也僅能就雙方的說詞、客觀的推論、經驗的評估,大概可能的事實是如何

在網路上公開這些東西,當事人的目的為何?真正的心思是甚麼?其實,僅有當事人知道

這個主日,我講道的經文是「耶穌潔淨聖殿」

其實,在聖殿中買賣牛羊,是舊約經文提及過的--申十四24-26節
買賣的地方也僅是在外院,看起來,這些行為都是被容許的

但,何以耶穌說這個地方是「賊窩」呢?

我請會眾背誦的金句是詩篇十九篇14節
--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當事人將這件事情公開,或當事人看來不願面對這些事情
其心裡真正的意念為何呢?

口中的言語正直與否,那太容易做到了
--看看現在政論節目上所謂的資深媒體人,哪一個不是講得頭頭是道呢?

但,真正心裡的想法與念頭為何?僅有神知道!

我這樣講,不是說柴玲姊妹說的不對,或者遠志明牧師就一定錯

而是,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也都僅能透過單方面的資訊做回應
能做的判斷價值為何呢?

為他們禱告,把他們交給神

若神憐憫,求神透過他們各自可以信任的人
--我想,不會是網路上的任何一位毫無相關的網友
告訴他們該如何做,是最好的

如果真的雙方都有錯,那,雙方都需要在神面前徹底悔改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提前五19-21

不可有成見,也不可有偏心!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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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5/03/04


轉貼文章,提供參巧--
劉三講古
1月9日

我看「遠志明與柴玲」事件---如何看待真相?

近日在網路有一份「我們永遠可以找出真相,你願意嗎?」的聲明,是由當年民運後來成為基督徒的柴玲姐妹發出,公開呼籲二十多年前對她性侵的遠志明牧師道歉。
當年遠志明牧師還不是基督徒,今天卻已經是華人界最有影響力的牧師之一,因此「究竟真相如何」格外引人注目。
當然;許多人的第一個反應就是互問:「你相信嗎?」
然而;這或許就是基督徒從這個事件中所要學習的最重要原則:「我們如何看待真相?」

其實;從聲明中;我們不難找到解決之道,畢竟這不是近日的事而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何況當時雙方都不是基督徒,又過了這麼久的時間,現在雙方都是基督徒願意依照聖經原則,其實很好處理,只有二個方法:

1. 若指控為真,雖然年代久遠,為了平復當事人內心的傷痛,請遠牧師依照柴姐妹要求無條件誠懇道歉,也一併向當時受害的其它婦女道歉,如此一來就是「雙贏」,受害者得醫治,遠牧師則不但不會受到輕視反而會贏得尊重,同時也讓這件事徹底過去,那遠牧師就不折不扣是新造的人,這一輩子都不用再擔心這類指控。晨曦會劉民和牧師過去是吸毒的人,今天卻是反毒的人,贏得極大的尊重,這是前例。

2. 若指控不實,依照遠牧師的說法,當時根本是你情我願,那麼;柴姐妹就必須為了這個嚴重的指控認錯,遠牧師則藉此機會也要承認當年的二性關係在今日信仰的認知下確實是錯的。
這麼簡單的結局必須仰賴其它弟兄姐妹的成熟度,我們都必須接納過去甚至現在的不完美。

然而;現在事情已經複雜了,演變成各說各話,而且因為介入者的處理無法讓當事人接受,相關人等的情緒也被挑起,柴姐妹也接受測謊表明她沒有亂指控,關心真相的人也有人建議遠牧師接受測謊。

「測謊」能讓這件落幕嗎?恐怕不能,這件事演變至今,最可能的結果就是「不了了之」,但這卻是一個最糟糕的結果,讓雙方在大家各自認定的情況下成為「嫌犯」,遠牧師在質疑者心中是強暴嫌疑犯,柴玲則在質疑者心中是胡亂指控牧師的嫌疑犯。

為什麼測謊不能解決?
因為如果二個人各自有著不同的記憶或是認定,遠牧師也可能通過測謊,那麼這件事就永遠沒有真相,直到大家見主面了。
萬一遠牧師沒通過測謊,就表示他說謊嗎?沒通過有很多其他可能性啊,測謊只是參考,很難說服「有立場」的人改變立場,只要遠牧師從頭到尾都堅持他的版本,最後還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除非柴玲能夠提出記憶以外的科學證據。
筆者倒是比較在乎一件事,那就是「柴玲與遠牧師與你何干?」

所有的「非當事人」要真相是基於好奇看熱鬧還是讓真相帶來醫治和好?
基督徒的立場當然是後者,若是這樣的話,坦白說;事情的真相實在與我們無關了,因為我們不認識他們,既不能安慰或勸勉柴姐妹也不能鼓勵或安慰遠牧師,說穿了,我們都只是「看戲的人」,意義不大。

不過;這件事既然已經公諸於世,加上雙方都算是某種公眾人物,基於基督徒倫理,我們還是希望可以水落石出,否則雙方都在不同的立場中一生背著嫌疑犯的壓力實在不是神所喜悅的事。

什麼是「基督徒倫理」?

就是柴姐妹引用的聖經原則,基督徒相處跟一般人確實不同,我們互稱為「弟兄姊妹」,所以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動不動就上法院互告,基督徒在一起難免也有糾紛,所以舊約摩西五經有很多律法是處理上帝選民生活在一起的糾紛協調。
柴玲與遠牧師的事件與我們無關,但是既然已經公開到這般程度,或許可以作為一個基督徒處理糾紛的案例,並且從中學習。

新約教導我們,當基督徒有紛爭的時候,先是當事人直接澄清,然後是請值得信任的人居中協調,真的破裂了,就擴大範圍,以免有更多受害者。依照這個原則就是要「水落石出」,以免後續的紛擾。

遺憾的是;這麼多年下來,教會並沒有依循這個精神建立一個制度,理論上,柴玲姐妹應該有一個「第三方」平台申訴,讓對方介入調查,然後公佈一個結果,這個第三方公布的結果就成為某種「官方立場」,是非對錯將來對主交帳,但是至少免除了當事人後續的紛紛擾擾。

這當然是「理想」,因為誰也不敢保證,這個第三方不會接受關說或是被其他因素影響,所以這種制度遲遲沒有建立。
既然沒有建立,幾乎都是私了。不管是信徒之間的金錢糾紛或感情困擾,或是信徒與牧者之間,甚至教會與牧者之間基本上都是私了,這樣的方式同時也造成許多的遺憾與困擾。

更加複雜的是,在既有基督徒圈子中,牧者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這讓事情的處理更加困難,因為這涉及華人「保護權威」甚至是牧者「官官相護」的文化,筆者絕對相信有很多人的立場是「保護遠牧師」,因為他太有影響力,這樣的立場對遠牧師完全沒幫助,尤其當他被冤枉的時候,這等於是「特赦」,大家別忘了,特赦的同時也等於宣告他有罪,這種粉絲反應於事無補。

聖經所有的方法背後的精神是在鼓勵我們「追求真相」,真相的背後不是定罪而是和好。但如果基督徒之間也有「掩護領導」的思想,我們都該一起悔改。
筆者與二位當事人素未謀面,無從置琢,只能祝福他們早日釐清真相,若是記憶不同也求主光照,讓記錯的一方儘快糾正,在柴玲指證歷歷而且通過測謊的前提下,也希望遠牧師以及受邀協助的人認真處理。

「萬一」遠牧師是因為現在的身份不方便承認,實在沒有必要,因為將來面對上帝當然更可怕,因小失大絕對不值得,雖然遠牧師已經有自己的版本,但若是有一天想起柴姐妹所言屬實,任何時候都還是可以認錯,這是受到歡迎的,因為真相永遠不嫌晚,一時不便承認,我們都可以理解,大方承認自己一時之間沒有勇氣面對,這是可以被原諒的,這種勇氣更為可佳。
同樣地;若柴姐妹想起自己的記憶有誤也可以大方承認,畢竟;這麼久了,沒有人想要傷害任何人。

這麼久了,有必要追究真相嗎?
當然有必要!
沒有真相的妥協只是對所有人再一次的傷害。
真相是為了醫治,讓我們堅持這個原則!

原文聲明連結如下:
http://www.nvtongzhisheng.org/…/%E2%80%9C%E6%88%91%E5%80%91…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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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非比👣🕇
回答日期 : 2015/03/15


柴遠事件中,我沒有追蹤透徹每一篇公開在網上的評議文字,只在柴玲允許某論壇邀請轉載她的第一封公開信開始,循那論壇所集中的不同角度文章來反思,禱告。

我傾向相信柴玲版本,留心揣摩共鳴網路上女性身份,女性角度出發的評議者的心情,我理解柴玲文字為帶著真實委屈創痛,並心情反覆中的“傷痕文字”,是努力倚靠上帝,求祂加能賜力剛強壯胆下去寫出的告白。她是有勇氣承擔一切因這“揭露”帶來的一切責任後果,包括,過程中,她自己任何罪性念頭,任何無知隱藏著的惡念,被聖靈察驗出來一刻,我相信她會公開認罪!

遠牧那版本,他看為25年前故事已完結!努力讓“它” 過去!向柴玲說: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他要忘記過去,努力面前!柴玲不能接受這些處理!當最初兩位協調人要按遠版本來了結事情,更加增柴玲決心,要走下一步,把事情公開在大公教會成員之一的普世華人教會中間,而使用網路成為了"送達”眾華人教會中間的途徑,平台。結果,先後有13位和另外18位教牧為此事發聲了!且是傾向以柴玲版本來向遠施壓!

遠牧因那“調查報告”出來,不得不回應,發了聲明,但,那不是為了止息柴玲任何申訴而作,而是再努力公開表明本來柴玲所不接受的版本!柴玲最後公開回應是—-提告於法院處理!

因此,我們再看不見雙方任何公開說話了。而雙方都不再看對方是主內肢體,必須交付在“外邦人”手中來解決此事!顯然地,大公教會沒有地上最高權柄單位可以幫忙這事下去了,特別在“被控訴者”無法接受任何其他教牧联合在一起的權柄單位後!

我本來是傳道人,這幾年因家庭需要被動離開工埸後才留意網路,來觀察基督徒在網路上的議人論事情況,漸漸看見,網路是水,能覆舟載舟;能成就美事,能引發憾事……當教會肢體間或機構間無法私下按聖經真理來解決的矛盾故事,而最後要透過網路公開故事,可以積極,可以消極!

我追蹤一個積極例子,是某地方一個神學院老師,私下努力在小圈子的權柄單位內發表對不公義事情的深刻關注,請求正視解決不成後,勇敢在自己部落格發表文章,務著被解僱壓力,卻成功地使更多教牧來關注那神學院的不理想情況。坦白說,這是無可奈可下的公開!倘若那故事能更早在少數人中間被“嚴肅和勇敢”按聖經真理來處理,便不會讓許多不相關人士知悉!

那故事我承認是積極例子!原來,主若允許,網路可以是求人間公義的平台,(除非,上帝安排那事情要等待到天上才伸寃!)

我禱告,柴遠事件既然已經那麼公開,在後來的發展中,是上帝教會的聖潔更彰顯,罪人(教牧與信徒,慕道友)更敬畏上帝!


(貼了劉三牧師的文章後,我個人的意見來回應發問~~主若許可,網路是可以成為尋求人間公義的平台,渠道,渠道,詳見以上我在另一篇評論柴遠事件的文章中的留言和所舉真實例子)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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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非比👣🕇
回答日期 : 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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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 說: 在那文章,我曾中立評論,自勉代禱!這事件……求主掌搖!

柴遠事件是其中一件使我在不斷反思中一次又一次要循積極面來看後續發展的矛盾故事!不管事件是上帝積極引導柴玲在網路上揭露,為了挽回遠牧,免於他在永世裡被丢棄?或是上帝消極任憑柴玲胡鬧下去,直到罪惡滿盈之日,証據確鑿,上帝發烈怒要審判她?或是
,上帝真是要管教遠牧?重建遠牧?我不知道真相,但我可以根據已出現的公開資料來掌握一些較可信的部份,我可以代禱!




2015/04/16

非比👣🕇 說: 柴玲這2天在某網站上公開了她許多與人通訊的資料,有些是對方給她的回覆,未知是否經對方同意?這是不可能的!我有些耽心……像香港佔中學生,在得到許多市民學者支撐行動之後,未能“見好便收” ! 恐怕會行義過份!引起同情者對她反感、!唉!求主憐憫她……







2015/04/16

非比👣🕇 說: 那是在海外校園舉目雜誌2015年3月號,吳蔓玲一篇分析之後的回應,可提供參考
~~http://behold.oc.org/?p=26421#comments

2015/04/13

非比👣🕇 說: 我自己那段分析,在13位牧者和18位牧者的理解上有誤,蒙一位網友回應指正,以下是我回應他---

我沒有留心那13個相同名字,便寫出那一句來,看成有31個牧者來幫忙發聲!我,何等愚笨的婦人!謝謝X弟兄指出我盲點地方,這是網路平台上美好的互動,水能載舟的積極例子,感謝上帝! 

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