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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此章的省思?

利未人為何對妾如此?(十九:25.29)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fredchung3151
發問日期: 2014/07/3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4/11/13
本篇資料庫ID 6078
本題關鍵字: 人  十  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  犯罪  行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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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我的講章,希望能幫助你對25節找到答案


講題:變調的調音器
經文: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住了四個月。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住宿。」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住宿,就坐在城?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來?要往哪?去?」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無人接我進他的家。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21 於是領他們到家?,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22 他們心?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士師記十九章1∼26節)

大綱:
一.選擇犯罪(1)
二. 繼續犯罪(2) 
三. 不斷犯罪(3)
四. 罪的苦果(4∼15)
五. 罪人的說話(16∼21)
六.罪人的行為(22∼26)

引論:
 在台灣的教會中,幾乎每一間教會都有鋼琴,這可能的原因有6個,第一是學鋼琴的人多,所以有鋼琴的教會,就比選擇有其它樂器的教會更容易找到藉樂器服事的人;第二個原因是鋼琴可以左手打節奏,右手彈旋律,這是大多數樂器作不到的,所以若是沒有其它司樂器的人,鋼琴就成了樂器中的首選;第三個原因是它的音域寬廣,適合各種演奏;第四個原因是因為它的音色柔美;第五個原因是因為不需用電,直接可以彈奏;最後一個原因是發音頻率比較穩定,可以作為其它的樂器的臨時調音器。既然有臨時調音器,當然就有正式的調音器,現在已經發展出可以顯示振動頻律的手持式調音器,安弟兄每個禮拜就會用,有了調音器,所有樂器的聲音都可以被調得很準。

  在聖經?的以色列百姓中,上帝也為他們放了調音器,就是把模範放在他們中間,這模範就是祂所揀選的利未人。本來利未人是要分別為聖來服事耶和華的,但如今連利未人都遠離上帝;而今天這段聖經中就講到一個利未人的悲劇故事,他就像一個變調的調音器一樣。連該身為模範的利未人都亂七八糟,任意而為,當然整個以色列民族就胡作非為了。盼望我們能從這個失敗的利未人身上學習警愓,不要重蹈他的覆徹,以下我們要分六段來看。

本論:
一. 選擇犯罪(1)
  第1節一開始就說到,整個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在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這句話乍看之下好像多餘,因為就當時整個以色列民族的歷史而言,他們從來就沒有王,但這?卻強調整個事件是在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發生的,所以我們就很清楚的知道,這個王指的就是耶和華上帝,而沒有王就是指不要上帝作他們的王。他們不尋求上帝的旨意,也不想受上帝的管理,結果就是各人任意而行,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的這個利未人本來該是分別為聖,專門作會幕聖工的,但是他卻娶妾,這是因為他與罪惡妥協,雖然是受到當時潮流的影響,所以他趕流行,行自己喜好的事,就是娶妾。
弟兄姊妹,所謂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我們是不是也有只顧自己享受,卻不管是否作得罪上帝的事呢?

二.繼續犯罪(2)
  這?說到利未人娶的妾犯了淫亂,但這婦人為什麼要這麼作呢?原來是先生的愛情不專一,他有一個老婆還不夠,卻還要再娶妾,這雖然是被當時的社會所接納,但這是公開的淫亂。這個女子知道這樣的情況,當人的妾又沒有地位,但為何還要嫁這個利未人當小老婆呢?我們可以從士十一30∼39找到線索,那?說到一個叫耶弗他的人,為了要上帝能聽從他的禱告,所以就許願說事若成就,就要把首先從家中出來歡迎他的人獻給上帝。結果後來事情果然成就,但第一個出家門歡迎他的人竟然是他的獨生女。37,38節的地方,這個獨生女就對父親說:「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兩個月,與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終為處女。」耶弗他說:「妳去吧!」就容她去兩個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為她終為處女哀哭。從這獨生女哭她不能出嫁這件事來看,我們就知道當時的人對於沒有出嫁的女人是歧視的,這跟我們古代的中國習俗是一樣的,或許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所以今天這段經文這?的婦人找不到合適的人嫁,才不得不嫁人當小老婆。但是等到結婚後,這位婦人愈想愈不甘心,為何先生可以有好幾個老婆,而我卻只能有一個丈夫,結果這種要爭男女權平等的心態,讓她犯了淫亂,這婦人在外面也有了男人。當利未人發現了小老婆在外面偷人,當然沒讓小老婆有好日子過,在這種?犬不寧的日子中,小老婆只有落跑回娘家。而我們若參考聖經的古譯本,那?還說到妾回娘家是因為生先生的氣,可見報復別人是不能讓自己氣消的。
我們看申廿二章,就知道按照律法的教導,犯姦淫的人要被人用石頭打死,但到了這個時代,眾人早就把律法抛諸腦後,所以這個利未人卻充耳不聞;而眾百姓也差不多,所以女子就小命得保,但她還是沒好日子過,所以就逃回娘家。

  利未人的原配不能讓他心滿意足,所以他才會娶妾,但如今他想要再娶妾就不容易了,因為他沒能跟小老婆處得好的消息傳開了,所以就被其它女人列入了黑名單,要再討個小老婆就沒那麼容易了!所以雖然利未人心中氣憤,但經過了四個月之後,氣也消了,身邊還是缺少個能讓自己滿意的女人,大丈夫能屈能伸,所以他想還不如自己來收拾這個僵局,所以就去了妾的娘家想要把妾勸回來。弟兄姊妹,這個就是罪的網羅,本來因為小老婆的淫亂而且是又自動離開,是上帝給這個利未人脫離不正當婚姻關係的機會,他只要短時間戴一戴綠帽子就可以了,但他卻執迷不悟,又要把罪惡找回來,因為他在意的是享受罪中之樂,他喜歡的是男女的肉體關係,這對於一個被呼召要分別為聖,專心服事上帝的人而言,這實在是罪上加罪。

三.不斷犯罪(3)
  這個利未人為了表示誠意,結果是帶?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的小老婆。帶兩匹驢的目的就是除了自己要騎的以外,另一匹先帶著陪罪的禮物,送完禮物後還可以成為小老婆的交通工具。結果這一招果然奏效,第3節說這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

  本來女兒不光彩的回娘家,父親顏面必定無光,但如今女婿先放下身段,所以父親就高興了,心中的擔子也放下了,他熱誠又慷慨的招呼女婿,這種接待的盛情,是當時的人表達喜愛客人的一種方式,在創廿四55節就已經發生過了,當時的主人還想要留客人住10天呢!而在舊約的時代,一個敬畏上帝的人可以有許多方面的表現,但最主要的是款待那些需要的人,我們看伯卅一32就可以知道。在當年交通不便的狀況下,女婿難得來一趟,當然更要盡力款待。

  但是我們若是從利未人的角度來看這整個事件,就發現他是不斷的在犯罪,而且是在追隨著罪,為的只是要滿足自己肉體的私慾!弟兄姊妹,那我們呢?會不會也在同一件事上不斷地在犯罪,若有的話,我們要來及時悔改,與罪劃清界線,不要像這個利未人執意要犯罪,所以上帝就任憑他。

四.罪的苦果(4∼15)
  經過了5天的接受款待,這對復合的夫妻終於上路了,但是因為這位利未人自己舉棋不定,還是這位岳父只想表現自己待客的盛情,而不理會客人的感受呢?我們無從得知,當他們出發時已是黃昏,不久就天色昏暗,僕人建議他到耶布斯人的城?住,但利未人卻表明這是外國人住的地方,所以不能進去。

  這個利未人很奇怪,明明在心態上及行為上都不敬畏耶和華上帝,卻又默守成規地與外邦人保持距離,所以他堅持要繼續趕路,到了自己百姓的領土基比亞才要休息。你看他先是草率行事,明知晚上行路會有危險,卻偏偏要到黃昏才出發,這是他在出發這件事上所犯的第一個錯誤;如今他又抱持著他的成見,不聽僕人的建議,認為外國人絕對不比本國人來得好,這是他在出發這件事上犯的第二個錯誤。因著這一連串的錯誤,讓他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也可以說是讓整個以色列民族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因為後來支持匪徒的便雅憫族因此被殺了25100人,只剩下600個男人,這些都記載一直到廿章的結束。

  弟兄姊妹,這利未人真的是那麼倒霉嗎?為什麼他會犯下一連串的錯誤呢?答案就在於他不要服事上帝,而卻願意服事罪惡,上帝就任憑他,結果是嚐到了罪的苦果。那麼我們呢?你要選擇罪的苦果,還是選擇上帝的賜福呢?幾年前有一則新聞,台灣有一群青少年十幾人,殺人棄屍在排水溝,其中的凶手有三位連續幾天的晚上都夢到死者來報仇,所以無法睡覺而去向警察自首,這種不能安然入睡的現象,就是罪的苦果!

五. 罪人的說話(16∼21)
  我們看18節,明明這個利未人是想回去享受齊人之福,是要繼續回去犯罪,可是當有人願意停下腳步看他為何坐在街上時,他卻回答的冠冕堂皇,說是要往耶和華的殿去。從表面來看,利未人本來就在會幕?服事,所以他的回答也沒錯,可是你看這樣一再犯罪的人,竟然還能這麼無恥的說要去事奉上帝,連利未人都如此,難怪眾百姓要為所欲為。

不過,他似乎還有一點點的幸運,它鄉遇故知的好事竟然臨到他身上,他碰到了在外地居住的同鄉人,所以他就得意忘形的聲稱要往耶和華的殿去,就是往安放會幕的地方去獻上感謝祭,唉呀!這種不斷犯罪的人所說的話就是只想要自己的利益,甚至還把上帝找來背書,說是上帝幫他找回妾的,實在真是可悲。

  弟兄姊妹,人若是在同一件事上不斷的犯罪,就會像喝醉酒的人一樣,話說得顛三倒四,語無倫次,這是因為他已經迎接罪在他心中作王了!

六.罪人的行為(22∼26)
  這?的匪徒是指那些不顧法律和道德的人,而不是指強盜之類的人。當匪徒發現有外地的新鮮貨來到本地,就趕來嚐鮮。這群喪心病狂的雙性戀狂,為了要達到他們?姦的目的,就圍攻利未人暫住的房子。這件事令主人進退兩難,因為大多數男人都視自己的家人和女兒的貞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但是這位主人更關心在他家?作客的陌生人和對他所應負的責任,所以他把還是處女的女兒獻上,為的是想要讓暴徒能恢復理性。這個建議雖然沒有讓暴徒酥醒,但是客人卻受到了震驚,結果利未人就把他的妾推出門外,交給了這群暴徒。

  利未人為了要保守自己的命,就把不是真正有愛情的妾拉出去讓眾人強暴。直到第二天早上,女子回來不久後就死了。這?叫我們很驚訝的是女子回來後,先生並沒有說什麼安慰的話,也沒有帶她去看醫生,所以妾不久就死了。跟這群雙性戀狂,以及包庇罪惡的便雅憫人比較,身為丈夫的這個利未人冷酷的行為,更是叫人寒心。這個就是罪人的行為,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結論:
  這個事件讓我們想起罪惡滿盈的所多瑪城的往事,在創世記十九章一至十一節,全所多瑪城的男人威脅要雞姦羅得所接待的兩位天使時,羅得提出用兩個還是處女的女兒作代替,但卻被眾人所拒絕,這些壞蛋就反而想凌辱羅得。到了這個地步,他的天使客人便令門外的人眼睛昏迷,以此作為耶和華毀滅這城的開始。

  弟兄姊妹,撒但今天仍然在作工,我們國家已經通過了兩性平權法,其中一條就是不可指責同性戀或是雙性戀是罪,若說的話就可以被提起告訴。所以有一天,可能就會有牧師因為在講台上憑著聖經指責同性戀是罪,就被台下的人告發而去作牢!

  有一句順口溜是這樣說的:「人心不足蛇吞象,物慾橫流馬殺?。」弟兄姊妹,我們要當心,不要讓自己成了不滿族,掉入罪惡的陷阱?!一但掉進去,就像掉到流沙?面一樣,就很難回頭了。我們要小心,每天都要過著認罪悔改的生活,發現任何的小罪,就要馬上來對付,才不會重蹈這利未人的覆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當心,當心,當心啊!

  彼前二9告訴我們,我們都是有君尊的祭司,這種有君王一般尊貴身份的祭司原本是要利未人中亞倫的家族才可以當的,但如今新約的基督徒卻個個都被上帝命定要當這樣的祭司,就是成為利未人中的利未人,所以我們千萬不要瞎子領瞎子,已經成了變調的調音器而還不自知,願你我互相警愓。

  加六1說,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對於習慣犯罪的人,提前一20說要將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是不要看待他們如弟兄,不要與他們來往的意思,這樣或許他們在嚐盡苦果中會醒悟過來。我們彼此警愓。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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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祝
回答日期 : 2014/08/01


平安!
這個故事突顯出一個士師記作者想要表達的一個重點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

這個妾與利未人的關係如何,聖經並未明說,當然,我們可以從七十士譯本看出一些端倪
七十士譯本將「行淫」譯為「因為她生他的氣」
不過較有可能「擅自離開丈夫」就是這裡「行淫」的意思,不然他的丈夫應該不會去接她回來

而何以利未人會對妾做這樣的動作--將她「拉」出去讓當地的人與她交合、甚至是凌辱她
很簡單的一個原因--自保!

利未人雖主動到妾的娘家去迎接她回來,但不表示他會把妾的性命看得比自己重要
甚至因為她是妾,本來在家族的地位就是低的,因此,將她拉出去,代替自己受折磨,其實是可以想見的

但,何以他又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呢?
我個人的理解是,不用這樣表面的方式幫這個妾出一口氣,如何掩飾他膽小怕死,讓妾來代替自己可能受到折磨的惡行?

因為,家裡的人一定知道利未人去接妾回來,那,怎麼好端端的,變成帶回一個死人呢?
誰做的呢?發生甚麼事了呢?

如此,利未人自然需要用強烈的方式,去讓全民族將焦點放在基比亞人的身上

看看他在後面說的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士二十5

但,事實是這樣嗎?

我在您下一個問題回應您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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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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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chung3151 說: 感謝主!~受益良多 值得省思~謝謝!
201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