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命記24:1-4不可再與前夫復合
標題:申命記24:1-4被後夫所休之妻或亡妻,不可再與前夫復合
(系統說問題標題不能超過25字)
申命記
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24: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24:3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24: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後夫又休她,或後夫死亡,這婦人不可再與前夫再婚
不太懂為什麼?後夫死亡不就是已經婚姻結束了嗎?
(而且她與後夫之間的關係是翻譯為「玷污」感覺不太好)
前夫仍不應該再與她復合,神憎惡!
換言之,神憎惡一個人與「已經與另一人有性關係的前配偶」再復合?
夫妻中若一方有外遇後,不是會鼓勵若能夠就原諒復合嗎?
可是這段經文 >"<
不是目前自己或朋友有問題,
是因為在準備帶查考馬可福音10章前面論休妻,
引這段經文,看了很疑惑。
順便問,有姊妹(非因配偶外遇)離婚,幾年後又與別弟兄結婚
當時很掙扎是否要去婚禮祝福,後來還是去了
第二次婚姻就蠻不錯的
到底神是否祝福再婚呢?
看相關問題解答,看得頭腦好昏∼
神不喜悅離婚,但已經離婚的,總要有路走啊
若非神「喜悅」的,就不該去祝福嗎?
若不該,那也不該去「與不信主的人結婚的」婚禮囉?
好像很不通情理,我們還是會幫他們獻詩、準備、吃喜宴
請幫助我解惑,謝謝!
補充發言: =================
抱歉!補充一下另一問題
可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為何說是試探耶穌?他們期待耶穌說可以或不行?答了會如何陷害耶穌?
若說不行,摩西有說可給休書。
若說行呢?有什麼問題?
謝謝!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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