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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國家領袖和政府(職分上的定位)?
想請問
聖經裡如何定義: 國家領袖和政府(職分上的定位)?
請告訴我聖經中的書卷和章節
謝謝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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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溪邊柳樹
發問日期: 2014/04/0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4/04/09
本篇資料庫ID 6027
本題關鍵字:
聖經
掌權
執政在上掌權者
領袖
君王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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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聖經中對國家領袖,或者政府的觀點,是與現今不同的
舊約以色列,或者猶大,跟中國的皇帝制度相似,一人說了算,雖旁邊的人可以建言,但最後仍會以當權的那一位的意見為主,例如
--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但王的命令勝過約押和眾軍長」。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出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撒下廿四2-4
因此,如果這個國王是一個敬畏神的人,那麼,他會聽從當時的祭司、先知給予的建言
否則,就是暴君統治,底下的百姓僅能在受苦時,哀求神的憐憫、施恩
當然,雖王位是世襲的,在這當中,神也啟示了一個重要的真理
--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四17
這樣的觀點,被許多基督徒認知到,即便這個國家的統治者如何,都不離神掌權的事實
也因此,新約教導,即便在被羅馬帝國統治底下,都該有這樣的觀點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1-2
現代的社會,已經不是一人獨大的狀況--理論上啦!
政府的權柄也是經由人民選舉而來
但對於多數的基督徒而言,這個職分的背後,還是來自於神的許可,因為,沒有一件事不是出於神的,不管是積極命定,或是消極允許
當然,對於政府或掌權者該有的工作態度,以及人民對這個掌權者該如何回應,聖經也有教導
--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4-7
只是,我們是否用這樣的態度回應所謂的掌權者呢?就看個人自己的領受了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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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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