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記載了罪惡之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
上帝和兩位天使降臨亞伯拉罕家,受到了盛情款待。離開時,亞伯拉罕要送他們,與他們同行。上帝告訴亞伯拉罕說:「聽說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的罪惡甚重,我現在要下去觀察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像傳聞一樣;即使不像人們所說的那樣,我也有必要了解一下。」亞伯拉罕問道:「果真如此的話,無論善惡之徒,您都要毀滅嗎?如果那城裡還有50個好人,您還要消滅他們嗎?難道您不為城裡的這50個好人而饒恕城中的所有人嗎?將好人與惡人同殺,將好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樣的事情相信您是不會做的。主宰大地的主啊,您難道不公正地論斷善惡嗎?」
上帝說:「我如果在所多瑪城裡看到50個好人,那麼我就為他們而饒恕那地方所有的人。」
亞伯拉罕說:「我雖然微不足道,但仍要問主:如果這50個好人中少了5個,您會因為少了5個而毀滅全城嗎?」
「我在那裡如果看到45個,就不毀滅那城。」
「如果在那裡看到只有40個又如何呢?」
「就為了那40個人,我也不做這事。」
「求主不要動怒,容我再問,如果在那裡看到僅30個怎麼辦?」
「我如果在那裡看到有30個,也不這樣做。」
「容我大膽地再問主:如果在那裡只有20個呢?」
「為了這20個人,我也不毀滅那城。」
「求主不要動怒,我再問一次,如果在那裡只有10個呢?」亞伯拉罕最後問。
上帝仍然耐心地說:「為了這10個人,我也不毀滅那城。」
說罷,上帝就離開了。亞伯拉罕也回到了家。
上帝並沒有親自去所多瑪,而是派了兩個天使去那裡。黃昏時分,天使到達所多瑪城門下,在那裡遇見了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德。羅德對他們鞠躬下拜,請他們到家裡做客。兩位天使熟知人間的禮節,因此像其他過路人一樣地婉言謝絕,推說他們還是在街上歇息為好。但羅德一再邀請,盛情難卻,他們才答應了。羅德十分高興,吩咐奴僕做好菜,烤了餅,端出來給兩位客人用。客人吃過飯,羅德就給他們安排睡覺的地方。但還沒等客人躺下,就聽到外面吵吵嚷嚷。原來是所多瑪全城的人,連老帶少,把羅德家的房子團團圍住。他們呼叫羅德說:
「今天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由我們處置。」兩位天使當時都化身為男性。
羅德認為保護客人是主人的責任,這是祖上傳下來的規矩。他就走出去,順手把門關上。他站在眾人面前哀求道:「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樣的壞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讓我領出來隨你們處置;只是這兩個人既來到舍下,求你們不要向他們下手。」
那幫人對處女並不感興趣,女色已經玩膩了,只有漂亮男子才能滿足他們,於是便大聲起哄道:「滾回去吧,滾回去吧!你羅德護著他們幹什麼。他們是什麼大人物,你讓他們來居住,是要巴結他們,還是想做官哪!現在我們要殘害你比待會害他們更凶。」
一邊說就一邊向前擁擠羅德,要攻破房門,羅德眼看就要支持不住了。這時只見二位來客從門裡伸出手來,將羅德拉進屋去,關上了門。天使略施小計,就讓門外的人,無論老少,都雙目昏眩;他們摸來摸去總找不到門。嚇得暴徒心驚肉跳,哭叫著做鳥獸散。
平靜下來以後,兩位天使知道羅德是好人,就說出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們吩咐羅德攜妻帶女,再加上兩個未婚女婿,火速離開就要遭到毀滅的所多瑪。羅德相信客人的話,但他那兩個未婚女婿卻自作聰明,把預言當做笑談,聲言根本不想離開故鄉。
天快亮了,就該動身了。這時羅德也猶豫起來了。他一再拖延,捨不得離開。兩位天使只好拉著羅德及其妻女的手,把他們領出城門,向他們交待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上停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們被毀滅。」
羅德對他們說:「我的主啊!不要如此。你的僕人已經在您眼前蒙恩,您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不過還沒有等我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就降臨到我頭上,我便死了。您看,那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求您讓我逃到那裡,才得以保命。」那座城從此以後就叫瑣珥了。瑣珥就是「小」的意思。
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答應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你要迅速地逃到那裡,因為如果你還沒到那裡的話,我什麼都不能做。」
羅德老倆口和兩個女兒氣喘吁吁地跑到瑣珥時,已經是日上三竿了。這時耶和華上帝將硫磺與火,從天上噴下來,射向所多瑪和蛾摩拉。頃刻之間,強烈的火光四面閃射,但見一股黑色的煙柱直衝天空,到高空才分散開來,形成蘑菇狀。羅德的妻子走在最後邊,當她聽到一聲悶響時,一種瞬間產生的強烈好奇感使她忘記了天使的告誡,忍不住回頭一看,只見她一下子就僵硬了,皮膚像是在硫酸裡浸過,先是變白,接著變黑,又再變白,整個屍體好像一根鹽柱。
亞伯拉罕清晨起來,站在昨天下午與耶和華說話的地方向所多瑪方向瞭望,但見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
羅德看到妻子死得如此悲慘,就不敢在平原的瑣珥城住了。他想起天使告訴他,山上是安全的,就帶著他的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到山裡去住了。
這就是上帝降下硫磺與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後來在西方,所多瑪(Sodom)就成了淫亂、罪惡的代名詞。
(取自正見網,〈罪惡之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聖經故事〉,2001年2月3日)
參考資料: http://www.epochtimes.com.tw/003/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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