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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為什麼上帝要造那顆分別善惡樹呢? 
    如題,另外我看了釋經資料後仍然無法明白"眼睛明亮"的意義?!
 為什麼赤身裸體覺得羞恥好像是罪的感覺?!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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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愛玩君   
發問日期: 2013/09/0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3/12/20      
本篇資料庫ID 5862  
本題關鍵字: 
原罪  
眼睛  
赤裸  
私慾  
善惡  
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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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聖經上教導我們
 上帝是不會試探人的,我們是被我們自己的私慾給試探了.
 
 上帝並非放一棵分別善惡樹引誘人去犯罪
 而分別善惡樹,是要人知道自己是已經是罪犯了的證明
 
 如同老師給學生的考卷
 應該不是為了陷學生進入不合格的陷阱吧!
 
 撒旦的存在
 人若對神的言語,信心,屬性不曾產生疑惑
 牠對人並產生不了任何作用
 只能是兩道的平行線
 撒旦可以在我們耳邊唱歌
 我們可以決定不隨牠起舞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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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回答日期 : 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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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樹與善惡樹代表了神的生命供應與神的創造知識
 
 在伊甸園中代表著神的「存在」,不可吃善惡果的命令代表著人不能「冒犯」神的領域
 
 在摩西律法中就如同約櫃「至聖所」的存在
 
 在新約中就如同教會「聖靈」的存在,皆是「不可冒犯」的証明之處
 
 眼睛明亮的意義是「知識的充滿」,亞當夏娃一吃才知道自己是照著「神的形像」所創造出來的∼
 
 因此對自己的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因為神並不「赤身露體」∼^^+
 
 就好像一顆很好吃的肉包子,當你知道它是人肉做的時候....你可能會嚇死...也就是「知識來源」(眼睛明亮的意思)....這只是比方
 
 一般來說我們常常都是「眼睛不夠明亮」的,尤其是幾千年下來之後
 經過層層「不屬神」的知識與智慧的包裝之後
 
 創世記的「與神相似」與當今世代的「與神相似」已經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以利沙請求開少年的眼睛,讓他看見「善惡」
 
 王下 6:17 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 
 
 如果你的眼睛是明亮的,就會看見以利沙的景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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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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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你在胡扯
 
 出埃及記
 33:17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這所求的我也要行;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33:18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33:19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33:20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神是光,榮耀
 犯罪亞當的子孫
 在榮耀尊榮的神面前跟本站立不住
 
 至聖所是神在人間與人相親的所在
 為了保護人
 所以必須用至聖所隔開
 
 蛇也是用同樣邏輯跟夏娃說
 神必留了一手不給你們
 人因吃分別善惡樹,神就覺得自己被冒犯
 你這說法
 跟那條蛇有何兩樣
 
 如果你是個基督徒
 你會質疑你的神
 不是個好神嗎?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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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回答日期 :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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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關於分別善惡樹的問題,之前也曾討論過
 您可以在首頁裡輸入「分別善惡樹」,就會有一堆的資料
 
 另外,關於眼睛明亮的意思,原文是「眼睛被開啟」,因此,開啟之後要做甚麼,才是我們會討論的重點
 --這跟以弗所書一18節的禱告有些類似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回到創世紀的光景,在蛇引誘兩人吃這果子時,牠給的承諾,這個「眼睛明亮」,在原文是已完成式
 但,當兩人吃了這個果子之後,聖經提到兩人眼睛明亮時,用的是未完成式
 甚麼意思呢?也就是說,看起來似乎是蛇的話應驗了,但事實上應該是蛇說了一半
 亞當、夏娃的眼睛被開啟,並非真的看清楚了善惡,而是用「不同於上帝的角度」來看事物
 以至於他們無法忍受原來赤裸的狀況
 --在創二25說到,兩人赤身露體不是羞恥的
 
 而何以他們會覺得羞恥呢?可以說,他們是開始用自己的標準來評估事物
 因此,由這個角度看,他們自己「就成為認識善惡的標準」
 但是由上帝的角度看,他們已經拒絕上帝是他們的標準,是「選擇惡」了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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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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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回應「加百列的天空」
 >眼睛明亮的意義是「知識的充滿」,亞當夏娃一吃才知道自己是照著「神的形像」所創造出來的∼因此對自己的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因為神並不「赤身露體」∼
 
 我不知道您這樣的領受是從哪裡來的,但肯定不是從聖經原文的意思去解讀的
 
 開啟,不一定是知識的充滿
 且,您這裡提到的知識,是怎樣的知識呢?
 
 另外,亞當夏娃是否是吃了果子後才知道自己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呢?
 這一點,因為聖經並未明說,故,我對這樣的說法採取保留的態度
 
 但在聖經裡第二次提及這個觀點時
 是在挪亞洪水事件之後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
 
 但這裡要強調的,是神看重人的生命!
 
 神是否赤身露體?不知道,因為,神是個靈,在舊約時代,神並未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因此,祂,是沒有體的
 
 而當神用人的樣式顯現在人間時,祂也不會是赤身露體
 
 當然,我回應樓主的內容提到
 一開始,神就不覺得赤身露體是羞恥
 會覺得羞恥,是因為兩人用自己的眼光與角度看這件事情,而非用神的眼光來看
 跟神有沒有赤身露體,是沒有關連的
 且您的這個言論,也將赤身露體看為羞恥了,這跟聖經一開始對此事的觀點是不同的唷!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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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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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楓」
 
 知識的充滿是根據「知道」的描述: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
 也根據聖經有關「認識」的描述:箴 2:5 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 神。 
 
 知識當然就是有關「神的知識」,也包括「神的創造」,上面不是有說了嗎?
 
 神是否赤身露體聖經早已有記載,尤其是以賽亞得見主榮的異象
 新約啟示錄約翰得見基督也是一樣∼應該說那不是神的「衣服」,是神的「本體」∼^^+
 
 創世記赤身露體並不感到羞恥的是「亞當夏娃」,創世記並沒有記載到「神的看法」喔
 只有記載神的問法:3: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
 
 由先知的預言我們可以得知,對神來說,赤身露體是一種「羞恥」
 因為衣服是神的「本體」,人少了神的本體之其一,就是一種羞恥,或說「卑微」
 亞當夏娃發現自己如神卻「不如神」,才會效法起「神」為自己編了「遮蓋」(裙子)
 
 先知的預言如下:
 
 結 23:29 他們必以恨惡辦你,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留下你赤身露體。你淫亂的下體,連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 
 
 出 20:26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賽 20:4 照樣,亞述王也必擄去埃及人,掠去古實人,無論老少,都露身赤腳,現出下體,使埃及蒙羞。 
 
 PS:看過舊約全書就能明白「赤身露體」是一種羞恥,你能想像神光著身子在你面前顯現嗎........@@??
 不過這個嚴格來說應該是單指「下體」而言...神不可能有「下體」,衣服就是神的「本體」∼^^+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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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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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帶一提
 
 別忘了神一開始是叫萬物吃「草」,人類吃「果子」,簡而言之就是「由神供應」
 「人的創造與戰爭」始於亞當夏娃「冒犯」了神的領域,吃了善惡果(神的知識)
 
 沒有神的「能力」卻效法起了神的知識去「創造」,最終就是帶來毀滅∼
 
 21世紀最好的例子就是「科技」,樣樣看起來像是「愈進步愈神」,這個給你加一點、那個給你少一點,以前拿刀砍、現在拿核武讚!最後就是「毀滅」在等著大家∼^^+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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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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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回應「加百列的天空」
 
 >創世記赤身露體並不感到羞恥的是「亞當夏娃」,創世記並沒有記載到「神的看法」喔 
 只有記載神的問法:3: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 」
 
 如果照您之前所言
 >亞當夏娃一吃才知道自己是照著「神的形像」所創造出來的∼因此對自己的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因為神並不「赤身露體」
 
 那麼,在創二25提到的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這個在吃了果子之前,對赤身露體這個狀況的描述,會是誰的看法呢?
 
 而在原文形容赤身露體的狀況「羞恥」,是指「在別人面前抱愧蒙羞」
 當兩人吃了果子之後,眼光開始與神不同
 因此,看到赤身露體,會覺得不好受,是因為從神的眼光轉而人的眼光,才會想要用葉子編裙子遮蔽
 
 這個可以用一個最簡單最簡單的狀況來描述
 一個嬰幼兒在他人面前赤身露體,會不會覺得羞恥?
 
 而當神問起的時候,神只問兩人甚麼問題呢?--你在哪裡?
 神沒有問亞當、夏娃是否赤身露體,或者對這個狀況的感受
 
 是亞當自己說--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三10
 
 這時,亞當對於這個原本在神眼中不看為羞恥的事情,感到羞恥了
 
 接著您提到
 >因為衣服是神的「本體」,人少了神的本體之其一,就是一種羞恥,或說「卑微」 
 後面的話我可以認同,因為,人少了神,或沒有神的同在,就是不完整的
 
 但,衣服,是神的本體,這句話,僅能說是聖經對行為的形容詞
 例如,耶穌說的天國筵席比喻,主人對於沒有穿禮服赴宴的客人嚴厲以對,這個地方的禮服,可以比喻為救恩,或者神的義
 
 但,是否適合在所有的經文都這樣使用呢?
 要看上下文!
 
 結廿三章所提及的赤身露體,包括露下體,指的是羞恥,是淫亂,是因為百姓對信仰的不忠誠,因此,神把他們視為富足、驕傲的衣裳奪去--這裡的衣服,就不會是神的本體,因為,他們早就棄絕神了!
 
 
 同時,您的言論也相互矛盾了
 >應該說那不是神的「衣服」,是神的「本體」……你能想像神光著身子在你面前顯現嗎
 
 如果不是我們想的衣服,而就是神的本體,那,不就是神光著身子在我們面前嗎?
 
 更何況,不論神是穿著袍子顯現,或是真的光著身子顯現
 都不是我們能夠承受得住的
 如同以賽亞見到神的榮光,如同使徒約翰看見了主的異象
 都會是仆倒,像死了一樣!--啟一17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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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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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楓」
 
 創二25提到的是「亞當夏娃」的看法,他們彼此相見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之處,所以不會因對方或自己的赤身而覺得羞恥∼
 
 而你說「羞恥」的原文是「「在別人面前抱愧蒙羞」,亞當夏娃既面對面,怎麼不會「在夏娃或亞當的面前抱愧蒙羞」呢??
 
 你說「是因為從神的眼光轉而人的眼光」,那「動物」都是赤身露體也不羞恥的,莫非牠們是用「神的眼光」嗎? (因為只有一對人,所以只能問你旁邊的動物..比如那條蛇..)
 
 個人認為你這裡所謂的「神的眼光」在伊甸園中並沒有提及「神如何看他們」
 你是否能從別處的經文舉出神的眼光覺得「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的記載呢?
 
 你說「這時,亞當對於這個原本在神眼中不看為羞恥的事情,感到羞恥了 」
 之前說「而是用「不同於上帝的角度」來看事物」
 
 那你如何解釋神說: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相似的原文是「一」)
 
 你不覺得跟神的自白矛盾了嗎?
 
 關於衣服與本體的問題,你可參見耶穌基督描述「花兒」的衣服
 太 6:29 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神的衣服就是「生命」,也是「與靈合一」,這並不矛盾,難不成神在天上還在做衣服穿嗎?
 
 另外有關神的赤身露體,我前面也有說了,神並不「赤身露體」、也沒有「下體」
 所以在神來說,根本就不存在「赤身露體」的描述,所以也沒有什麼矛盾之說
 赤身露體只用於「人」  (前面只有一對人,所以只能用旁邊的動物問你,比如那條蛇啦..)
 
 你之所以會認為是「矛盾」的,那是因為你認為神的衣服就是神的「下體」了......
 
 你將我的「PS中的一句」接合到上面的另外一句來思考其矛盾點
 就可看出你並不明白神根本就沒有「下體」,也就不可能「赤身露體」啊....
 
 我那句「你能想像神光著身子在你面前顯現嗎」就是在問你:你覺得神有可能這麼做嗎??
 
 摩西在神的聖地上都要「脫鞋子」了,若赤身露體在神的眼裡是不羞恥的,為何神不叫摩西脫衣服呢?
 
 出 3:5  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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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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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帶一提
 
 創二25提到的是「亞當夏娃」的看法,他們彼此相見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之處,所以不會因對方或自己的赤身而覺得羞恥∼ 
 
 對應的是亞當夏娃吃善惡果後的轉變
 
 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
 
 亞當夏娃「早就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了,為何會轉變就是因為「認識赤裸是羞恥」的意義才會躲避神∼也就是「惡」,而神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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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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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回應「加百列的天空」
 
 首先,要謝謝您反覆的回應,讓我更可以有動力去查考原文,包括字句的解釋,以及經文直譯的意思
 
 創二25-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也就是說,夫妻二人赤身露體,在彼此眼中看來是美的,不是丟臉的
 這是神對夫妻互待的觀點,也是兩人在未犯罪之前與神一樣的看法
 
 吃了果子之後,兩人才知道赤身露體,因此拿無花果的葉子遮蔽
 當神問起時,兩人很誠實地回答
 但神對此的回應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
 這問題在原文直譯的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
 
 沒有否認兩人赤身露體的事實,重點在於對赤身露體這件事情的看法
 --亞當覺得不好,覺得丟臉,所以才會躲起來,但神不是這樣看的
 --況且,在伊甸園裡的亞當夏娃,一開始就是赤身露體的,如果神一開始就覺得這樣是不好的,是羞恥的,那麼,神應當在一開始的時候,就為兩人編製衣服,不是嗎?
 
 當兩人吃了果子之後,第一眼看到對方也是這樣光溜溜的,突然覺得羞恥了
 --當時,兩人身邊應該沒有其他人吧
 但,何以這兩人對赤身露體,這個一直存在的事實,感受有兩極的反應呢?
 正是因為,兩人對這個狀況的觀點,從神的眼光,轉變了人的眼光
 --這一點,其實可以從神吩咐說,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但兩人肉體沒死,靈卻與神隔絕的方向去思考
 
 至於您所提的,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確實,原文的相似是一
 但看看呂振中譯本,這個被公認最直接從原文翻譯的版本
 內容是說,「永恆主神說:『看哪,那人既像我們中間的一個...』
 
 像的內容,從經文來看,是指知道善惡,並非單單指著對赤身露體的解釋
 就是經文提及的,兩人才知道.....兩人會開始知道很多事情,但,都是用自己的角度去詮釋
 也因此,神才不許人再去吃生命樹的果子,恐怕人永遠活著,不是神怕人擁有跟神一樣永遠不死的生命
 而是在罪中的生命若無止盡的一天,是很可怕的!
 
 >神的衣服就是「生命」,也是「與靈合一」,這並不矛盾,難不成神在天上還在做衣服穿嗎?
 這跟我上述的觀點是一樣的啊!
 神在天上當然不用穿衣服,因為神就是個靈,神沒有本體的觀點
 所有我們看到神的形體,都是神用我們眼可見的肉體樣式呈現-包括身穿長衣,白袍,都是象徵無比的聖潔、尊貴
 
 但我也說了
 >不論神是穿著袍子顯現,或是真的光著身子顯現,都不是我們能夠承受得住的。如同以賽亞見到神的榮光,如同使徒約翰看見了主的異象,都會是仆倒,像死了一樣!--啟一17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神有否下體的問題--我不知道您是從我哪一段的分享做這樣的延伸
 我說的是,在您所提的舊約經文裡,只要講到赤身露體,連帶地會引到露下體,這是對淫亂、污穢的描述
 這個解釋及描述,是對我們這些犯了罪的人,怎可能拿去跟神的本體聯想在一起呢?
 
 赤身露體變為一個羞恥,是從亞當夏娃犯罪之後,而不是一開始神在伊甸園裡創造的光景
 --您所舉的經文,也都是人類犯罪以後的,對吧!?
 我之前說了,倘若一開始就是一個羞恥的事情,那麼,神不會創造的時候就不為兩人編製衣服
 別忘了,神在創造的時候,對所造的一切說的話都是,看為好的!
 
 最後,您附帶一提的內容
 >創二25提到的是「亞當夏娃」的看法,他們彼此相見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之處,所以不會因對方或自己的赤身而覺得羞恥∼對應的是亞當夏娃吃善惡果後的轉變 
 亞當夏娃「早就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了,為何會轉變,就是因為「認識赤裸是羞恥」的意義才會躲避神∼也就是「惡」,而神是「善」^^
 
 前面您的觀點是與我相同的,對吧?!
 一開始,兩人根本不覺得赤身露體是羞恥的
 會覺得丟臉,是因為吃了果子之後,觀點轉變了
 
 但,不是認識到赤裸是羞恥,而是開始用與神不一樣的眼光來看事情
 自己覺得羞恥,才會想要躲避神;自己覺得不夠好,才會懼怕面對神
 
 這,不也是我們的光景嗎?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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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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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楓」
 
 有問就答是我的習慣∼^^+
 雖然也許看法會不一樣,但我覺得只要彼此是「真心誠意」的話,也是交流的一種方式
 
 你提到原文的字句解釋與原文直譯的地方,基本上這方面對我來說,只是「參考」的工具
 中文比「原文」更複雜且精密,往往「翻譯者」的看法會導引出「原文該如何去解讀」?
 但原文真的是那個意思嗎?個人覺得這有待保留∼^^+
 
 比如你提到了「呂振中譯本」,說到底它終究也只是個「譯本」,若它比其它版本更接近原文的話,也可說它還是「不等於原文」之意的啊∼
 
 上面是題外話,接下來是按你的分享回之:
 
 有關「神的看法」那部份,個人覺得這還是只能算是你的個人分享而已 (就如同我的分享)
 因為創世記「確實」沒有提到神對亞當夏娃「赤身露體」有何看法?
 既然你認為「先知預言裡神對赤身露體的看法不能用於「亞當夏娃」,那個點就不再討論了
 (因為會沒完沒了...)
 
 至於你所提到的「神看著是美好的」(說真的昨天我也有想到你不知會不會引這句經文呢∼哈)
 個人認為那句經文是指:神對祂自己所做的創造之工覺得美好,而不是指「創造物本身美好」,若是創造物本身美好的話,何以會有了蛇跟違背神的劇情上演呢?
 
 至於「赤裸是羞恥」的問題,亞當未吃善惡果之前,既不知「是羞恥」,神又怎麼可能「算為羞恥」呢?但這不是說「神不算為羞恥就不是羞恥」,就如同保羅所言:罪也不算罪
 
 這在舊約裡就如同「誤殺人」的律法,神既已創造了「赤裸的人」,並且「未讓其得知是羞恥」,又怎麼可能「以他為羞恥」呢?
 但亞當夏娃「既然已經吃了果子而得知」了,神就不可能再「不算他為羞恥」,這就跟「故殺人」的律法差不多意思。因為「殺人」原本就是一種「罪」
 
 不知這樣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不如這麼說:若神的眼光「赤身露體」是不羞恥的,那「神的兒女」就沒必要在世人面前「遮掩身體」了!神的兒女若認為「在別人面前裸露自己」是不好的舉動,你又如何讓人信服「神並不覺得羞恥」呢??
 
 以上是個人對「赤身露體」的看法
 
 至於你說的「原文直譯的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 」這個點
 我查了查原文並沒有「不好」的原文單字,或說是「惡」的原文,所以這是屬「翻譯者」的意思,這有待保留是否該加入「不好的」來解讀神的話∼
 
 至於你說的「呂振中譯本」的地方,原文「一」在經文裡有很多種翻法:一個、一樣、一起、合一、相同、獨有.....
 是否真的是「其中一個」還是「與神一樣」這個也有待保留,按新約的聖靈概念來看,個人認為是「與神合一」(但這是單指亞當夏娃而言,不能全指其後裔喔..)
 
 至於你所提的「像」字,原文是「成為/臨到」一,也就是神所宣告的「我就是我」的那個原文,這個「像」字本身就已經沒什麼好討論的了,因為「知道善惡」就原文來看,已經有「自己的原文」了
 個人希望你若要討論,請以「原文為優先」,因為用「譯本」討論是沒完沒了的喔...^^+
 這就跟「靈與魂」一樣,中文就能讓人討論不完了,但原文卻是「同一個字」..
 
 至於「衣服」的問題,個人覺得有點奇怪,你的意思是神本來是「沒有穿衣服」的嗎?如同亞當夏娃一樣?只是沒有「下體」?
 只是因為「向人顯現」才加上白袍的嗎?這個衣服的討論個人覺得已經有點愈來愈走向奇怪的點去了....因為你的分享看起來似乎是指「神跟人一樣,衣服下面還有可看的地方」
 但我的意思不是這樣,請看「花兒」的比喻
 
 至於「附帶一提的內容 」,個人不覺得觀點跟你是一樣的,只是你似乎很想要使我們的觀點「看起來一樣」....
 你說「亞當是從神的眼光轉變成人的眼光」(吃善惡果後)
 但我的觀點應該是「亞當是從人的眼光轉變成神的眼光」
 
 怎麼會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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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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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帶一提
 
 別忘了神「六日內創造完成」才有了那棵「能分別善惡的樹」
 
 那你就該想想,天地萬物若都是「良善的/美好的」,那那個「邪惡的/不好的」是何時創造的?
 
 PS:「分別」在其它的經文裡其中一個翻法就是「知識/知道/認識」
 你若查詢該原文在其它地方的「用法」,就能明白這個「分別」的原文在聖經裡乃是「正面」的意思,也就是「正確的認識」善惡
 
 箴 2:6 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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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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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 楓的解釋 我覺的以經很好了。 
 楓有說到一段,亞當與夏娃赤身露體,其主要原因 就是從神的眼光轉到自己身上。 
 
 赤身露體會有羞恥感,不要覺的奇怪 ,當他們兩不順服神 而去聽從蛇的話那一剋開使
 罪的誘惑以經在他們心中了,所以我提羅馬書建議你去看,那些事就是說亞當的 第五章開使
 赤身露體本身不是罪 ,但亞當夏娃看到自己心中罪惡感就開使出現了 這樣你能明白嗎?
 
 為何我說楓解釋的以經很好了 因為這些聖經新約也都有提 我們看雅各書1章
 13節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這樣可以映證了吧 亞當被試探以後 就生了私慾了 ,開使心中立志由善不不得我。
 (罪惡感)產生。轉變從接受試探開使, 罪惡感進入他們心中,開使躲神了。
 我也思想過這個問題 答案真的在羅馬書? 五章開使你要認真看。
 
 至於提到神有沒要穿衣服等 這根本不用我們擔心他是神啟會怕冷。
 神自己的榮耀榮光 ,就圍繞自己了。 討論到這部份就是輕看神了 我建議不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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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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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主內彼得
 
 謝謝你的分享,不過個人認為你我對5章的看法似乎有所出入....
 羅馬書5章的罪,個人認為指的是: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不是指「赤身露體」或「善惡果」,而是指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果子」的行為才成為罪
 你似乎因我們一直在討論有關「赤身露體」的部份而以為神在伊甸園裡是以此為亞當的罪的?不是的,是因「違背神的命令」,神並沒有因「赤身露體」而以亞當為罪,還幫他們做衣服....也就是「不算為罪」
 
 另外你提到雅各書,個人認為那是指「罪已入了世界」後的景況,也就是死已做了王之後的世界之下的試探,跟亞當吃善惡果之前的景況是不一樣的
 亞當未吃善惡果之前根本不再「死的權下」呀!
 
 至於你所說的保羅的話也一樣∼是因「罪已因亞當入了世界」而有的
 
 雅各書說:1:14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也就是「自己誘惑自己」,因自己心中有私慾而使罪生出
 
 但夏娃乃是被蛇引誘的,並非她自己誘惑自己
 就如有人傳另一個福音一樣
 林後 11:3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引誘與思考並不能構成或生出罪,而是「犯了」才是罪,正如另一段經文
 提前 2:14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 (完成了過犯,也就是摸又吃果子的行為)
 
 也就是我上面所提的「違背神的命令「摸了吃了果子」的行為才成為罪」
 
 所以你我對經文的認知本身就有不同之處,自然會有不同的看見啦!
 
 至於楓的解釋方面,我想這是因為你們對經文與「赤身露體本身不是罪」有共識,才會認為楓解釋的很好,不過我上面也有說了:但我的觀點應該是「亞當是從人的眼光轉變成神的眼光」 
 
 一開始的立足點就完全不一樣了,怎麼可能會明白呢?
 而且我現在發覺....似乎都沒有討論到「違背神的命令」這個點啊...
 「赤身露體」討論太久都已經快完全忘了亞當夏娃到底是「因何而犯罪?」的了......
 
 PS:有關赤身露體這個點,上面我想我也已經「引經文」分享很多了,所以沒特別的地方的話就不再回應了∼
 正如我上面所說的:若神的眼光是「赤身露體」是不羞恥的景況,那我們又何必「穿衣服」呢.......?這不是很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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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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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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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常在成人主日學或小組查經時,被人問到類似的問題。除非經上有明白的啟示,我可以引經文來作答外,我都建議他將來回天家見主面時,再向神提問吧!因為那是神的作為,人不便替神作答。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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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allenlinnz                       
                     回答日期 :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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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我想,這是我最後一次針對加百列的天空分享的內容作回應
 因為再下去,我擔心會變成筆戰了
 
 關於譯本的問題
 其實,如果沒有直接去學習希伯來文或希臘文,所看的譯本都會是有落差的
 這也是何以神學院會安排原文課程的原因
 期望學生可以直接從原文的意思、詞意的變化、去了解聖經經文的真正含意
 
 但,在這裡的網友,當然,包括我,對於原文的熟悉度都不及一些聖經學者來得深
 因此,會參考信望愛的聖經原文網站,更會去使用公認最接近原文翻譯的呂振中譯本的經文內容
 去了解原文真正的涵義,以此去補足自己在原文功力的不足
 
 至於我的分享會讓您感覺僅是我個人的觀點,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同我看您的分享,包括您自己也承認的,這些,也都是您自己的觀點
 雖然,大家在這裡都可以分享,別人要不要接受,那是個人的選擇
 
 但,在這裡的回應,我從這個網站創立以來就被要求
 任何的回應,除了生活中的經歷分享以外,盡量不是僅有自己的看法
 而是從聖經的經文去找依據,包括從整本聖經的觀點,從上下文來解析
 
 且在這裡的網友也都清楚
 如果分享的內容太過偏離聖經真理,是會被刪除的
 因此,大家的分享不太強調個人,而是綜合、參考學者的看法
 這不是負不負責的問題,而是對真理更加的嚴謹態度
 因為,這裡對聖經問題雖有討論的空間,但創立的時候,更是以知識庫的觀點為主
 所以,不是任何一個人的隨意分享,或只要表明願意負責,分享的內容就一定會被保留
 
 >神對祂自己所做的創造之工覺得美好,而不是指「創造物本身美好」,若是創造物本身美好的話,何以會有了蛇跟違背神的劇情上演呢?
 
 如果硬要把創造之工,跟創造物本身,在伊甸園的場景裡做一個切割,那是不太妥當的
 因為,在原文裡,神看著是好的,是對所有創造的東西,而非創造的這件事情
 這一點,可以在創一31節看見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裡的一切,包括了您所提的創造之工,當然,也包括了創造物本身,更包括了未引誘始祖之前的蛇
 
 看看原文對蛇的形容詞,狡猾,這個字,在箴言裡,甚至翻成通達--例如,通達人見禍躲藏--箴廿二3
 因此,蛇,這個我們認為不好的活物,在創造之初,在神眼中看來,一樣是好的
 
 對很多事情會有不一樣的看法,也都是起始於犯罪之後!
 
 >至於「赤裸是羞恥」的問題,亞當未吃善惡果之前,既不知「是羞恥」,神又怎麼可能「算為羞恥」呢?但這不是說「神不算為羞恥就不是羞恥」,就如同保羅所言:罪也不算罪 
 
 如果這是您從一開始對赤裸是羞恥的觀點,那,確實我誤會您的意思了
 只是,亞當是不知這是羞恥,還是不認為這是羞恥,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如果神本來就認為這是羞恥,只是因為亞當不知道,所以不算羞恥,那,跟聖經描繪的真是有相當的落差
 因為,神不會容許一個羞恥的事物存在於伊甸園裡,這個在神眼中看為好的事物
 
 因此,羞恥與否,或者說是否是罪,不是根基於人知不知道,而是在於神怎麼看!
 
 您所舉的保羅的例子,是將罪與律法做個連結
 罪也不算罪,原文的意思是,罪,也不算在律法的帳上,表示,當沒有律法規範的行為,就不會被歸咎在律法的責罰下
 
 但我們都知道,有很多的行為,是律法沒有規範的,可是,在神眼中,仍算為罪!
 不管人知道與否--即使不知道,神還是認為是罪,只要是罪,是不潔的,就不會在伊甸園初創的情景中存在--這是我們討論的基礎
 
 而我說過,一開始人赤身露體不是羞恥的,但,當人犯了罪之後,看這件事的眼光不同了
 無法再回到用神的眼光看這件事情
 因此,會想要用無花果葉子編衣服
 
 其實可以看啟示錄,提到衣服、細麻衣,都指的不是真實的、為要遮掩甚麼的衣服
 而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8
 而是靠著耶穌寶血所得到的救恩--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創廿二14--這絕對不會僅是表面的洗衣服
 
 
 >至於「衣服」的問題,個人覺得有點奇怪,你的意思是神本來是「沒有穿衣服」的嗎?如同亞當夏娃一樣?只是沒有「下體」?只是因為「向人顯現」才加上白袍的嗎?這個衣服的討論個人覺得已經有點愈來愈走向奇怪的點去了....因為你的分享看起來似乎是指「神跟人一樣,衣服下面還有可看的地方」
  
 我上面說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神有否下體的問題--我不知道您是從我哪一段的分享做這樣的延伸 
 
 我也說了,神本身是個靈,是沒有我們想像中的,認知中的形體觀念,自然,也不會有甚麼下體的觀點
 且當初神為了不讓百姓陷入拜偶像的罪,故再次提醒
 --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申四15
 
 而我上面也說了,人無法看見神的榮光,因此,在舊約時代,神向人顯現的時候,是會用人能夠理解的肉體,當然,可以理解的,是穿上了人習慣穿的袍子
 --創十八章,那亞伯拉罕在帳篷看見的三個人,其中一個,聖經明說了,就是耶和華神
 
 在您附加提到的分別善惡樹一事
 其實,許多學者,包括我,都認同,樹本身沒有任何魔法,本來就是好的,神吩咐人不可吃,是一個命令
 在之前的討論,許多人也認同,當時神不讓人那麼早去吃那棵樹的果子,是一個保護,不是果子不好,而是時候未到!
 
 這也跟您回應主內彼得的立場是一樣的
 >不是指「赤身露體」或「善惡果」,而是指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果子」的行為才成為罪--我期望這次不是我又錯解了您的意思!
 
 至於您所提的
 >「赤身露體」討論太久都已經快完全忘了亞當夏娃到底是「因何而犯罪?」的了......
 我相信,網友都知道兩人受了引誘,吃了果子,違背了神的命令,這也才是罪入了世界的原因
 不討論,是基於樓主的提問方向
 樓主提的問題就是以赤身露體為主,因為,樓主的觀點也是認為,一開始,這本身不是一個羞恥的事情,何以亞當夏娃會覺得丟臉
 所以,網友們才會從這個角度切入
 
 >若神的眼光是「赤身露體」是不羞恥的景況,那我們又何必「穿衣服」呢.......?這不是很矛盾嗎? 
 正如羅馬書所言:羅 8:31  神的愛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我們既然已經知道「神的眼光」了,又何必在乎「人的眼光」呢? 
 
 呵呵~會覺得何必穿衣服,都是始祖犯罪後的觀點,跟最初在伊甸園的情景是不一樣的啊!
 
 另外,不也開始有人提倡天體營的觀點嗎?就是要倡導回到伊甸園的光景
 
 還有,真的,夫妻兩人赤身露體彼此相見,是不羞恥的,且是美好的!我相信,這是神最初創造的心意!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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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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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楓」,其實我一直很納悶一點,為何要用筆「戰」這個詞呢?我發現與很多「基督徒」作分享,都會提到「戰」這個詞?比如筆戰、屬靈之戰....
 個人覺得這是個不妥的「形容」,本人向來很少對「回答者」的分享作出回應,因為那是他自己的分享 (就算我不認同)
 只對「對我有質疑或本身有疑問」的人作出回應,因為對我來說,這不是「戰爭」,而是「自我分享」
 若戰必有敵,難怪乎會「沒完沒了」了∼因為只要「你回我」,我就會「回答你」∼^^+
 
 我看得出來你「非常希望」我認同「你」,既使你說「盡量不是僅有自己的看法」,但這終究「就是你的看法」
 引經據典也是根據「你認同可信」的書藉,事實就是如此,也是「每個人必要負責」的部份
 並非「非你所言」就不須負責或代表嚴謹,就算「十分嚴謹」還是要「個人的擔子個人擔」
 
 希望你能明白這個「重點」,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回應」的依據之一,因為這是聖經對「教法師或基督徒彼此交流」的教導,講了就是「有了講道的責任」,所以我才會強調就是「我」,反正神都知道我在想什麼也暪不了祂的∼^^+
 
 希望你能了解聖經裡這個「更嚴謹」的概念,那就不用耽心是不是「筆戰」了∼
 
 PS:我期望「神的國度」最好如同「萬籟之聲」,那樣才不會流於「一言堂」∼而如同基督之「眾水的聲音」^^+
 
 箴 9:12 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 
 
 雅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8: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8: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路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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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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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刪不刪」的問題
 個人覺得沒啥差......
 
 刪多了大不了「不回」就好了∼^^+
 
 假如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被刪了也好∼免得禍害別人
 但若這「卻是神」賞給我的觀點,被刪了就慘了.........那叫「棄絕神的道」∼^^+
 (本人若沒有聖經做依據也是不講的,比如先知的預言啦....)
 
 基本上來說個人絕對會說「就是我」,但「是不是我」那就只有神知道了∼
 
 順帶一提
 
 天體營嗎?「基督徒」最好不要去∼這叫「找死」
 
 啟 16:15 (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 
 
 這叫:也許你能保証「自己」絕對沒有淫念∼但你不能保証「別人」是不是特地來「看你」的∼^^+
 我想「這世上」一定有上億的人贊成「天體營」,只要說個「正當的理由」說服要被看的那位.....那他們就能如夫妻一樣「坦誠相見」了∼^^+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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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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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覺得你不用耽心「筆戰」的問題
 
 我會這麼「多話」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又搞笑的...
 
 那是因為我「有一天」突然問自己:萬一將來神問我「你怎麼都沒講?」我要怎麼回答祂?
 回答祂「因為您沒叫我講呀!我就不用講啊!」嗎???
 
 這個問題我想了又想......那我講好了,講我自己的心得跟大家知道∼^^+
 
 引發我上面的問題就是下面這個比喻
 
 25: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5: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在那?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
 
 PS:我愈想愈不對耶!為什麼我會煩惱這個問題,你看我的「分享」就知道了∼
 因為我發現過了「1X年」,我對聖經的了解還是沒有改變∼
 所以「10年後」我開始講了∼^^+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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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加百列的天空                       
                     回答日期 : 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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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造「分別善惡的樹」是要「考驗 (不是試探)人類並讓人暸解自我本相」。
 
 咦?!
 上帝不是本來就知道人的本相嗎?為何又要試驗呢?
 
 因為上帝試驗人的目的不是因為祂不暸解,
 乃是因為人類對自己不暸解,
 所以祂造出「分別善惡的樹」,
 好讓人能暸解自己在面對考驗下會有什麼心態與結果!
 也就是讓人類去更暸解自己!
 
 人能完全看清自我本相嗎?
 當你不暸解自己的時候,你會如何?
 
 願上帝帶領你引導並祝福你的生命!阿門!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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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寶同                       
                     回答日期 :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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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給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我是「不會」質疑我的神不是個好神啦∼^^+
 不過我看你倒是在「質疑」我的神不是個好神呢∼
 
 個人非常歡迎「你的質疑」喔∼因為在我眼中看來,你跟「愛控告的蛇」也是沒有什麼兩樣的∼^^+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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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你舉「出埃及記」十分不恰當!
 因為「亞當跟夏娃」肯定見過神的面∼^^+
 
 亞當跟摩西的「處境」根本相差十萬八千里,難道摩西曾活在「伊甸園」裡的嗎?
 
 正可謂摩西還能「看見神的背」,現在是連神的背也不得見了∼^^+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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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內彼得 說: 楓解釋的非常好 其實楓所說的意思保羅有在這事特別對猶太人解釋過了 在羅馬書七章
 
 加百列 倘若你真是對這問題有興趣 羅馬書4章到8章 梢用心讀一下 答案在?面 願平安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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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回主內彼得:個人看不出來羅馬書4到8章跟這個討論有什麼關係?
 若是有關罪與律法的描述的話,我倒是還可拿來引申「赤身露體」是羞恥的依據呢∼^^+
 
 如下
 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出 20:26 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出 28:42 要給他們做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當從腰達到大腿。
 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這要為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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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正如上面所提到的
 
 若神的眼光是「赤身露體」是不羞恥的景況,那我們又何必「穿衣服」呢.......?
 正如羅馬書所言:羅 8:31  神的愛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我們既然已經知道「神的眼光」了,又何必在乎「人的眼光」呢?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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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釋經要能「貫穿聖經與現實」,若是解一套做一套的話......神的律法就如同「束之高閣」了.... 
					                  20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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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說: 三位一體的神貫穿整本聖經
 人是沒有辦法直接站立在聖潔的上帝面前
 但是沒有說
 人無法站立在神子的面前
 
 人若不透過神的眼光看聖父,聖子,聖靈
 讀的聖經
 就會像你一樣
 
  
					                  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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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回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喔....我倒覺得你的分享看起來比較像「人的眼光」呢...
 聖經何時說過人可以透過神的眼光看聖經了?
 
 這種眼光只有「天上來的」才做的到∼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 
					                  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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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的天空 說: 沒有「天上來的」啟示不可能擁有「神的眼光」
 你若認為自己透過神的眼光了解聖經
 
 那你就是在宣告自己是「有了神的權柄」∼^^+ 
					                  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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