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置產、事業、理財
傳道人、牧師,在有關置產的觀念上與理財上是應該要怎樣面對貪戀錢財的控告呢?
牧師或許基督徒要怎麼處理追求世界與做忠心僕人心態上的矛盾呢?
聖經上說這世界都會過去,最後都成為虛空,牧師及傳道人還是會置產,也會理財,如果"想賺得更多"就跟貪心劃上等號嗎?這裡講的"想賺的更多"是自己有理財的頭腦,譬如投資房地產與股票有策略都賺到錢,是不是只要賺越多奉獻越多,這樣就可以安心呢?
是否只能用內心是否有平安來驗證呢?
因為人是在墮落當中的,做強盜的也有他做強盜的良心,以人帶有的罪性的良心來決定事情是否可以做,相信這樣是有某種成度的危險性,或許約翰福音16章8節提到『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這樣是不是就代表著只要心理覺得平安就全都可以去做呢?
可是用聖經的話來檢驗是否可行,有時候又掉入矛盾當中,如前面所提到的情況,
要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才合乎整本聖經神要我們遵行的呢?
我知道神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而事奉瑪門與所謂的神的好管家之間的心態上要如何平衡呢?
以上這些問號
我想答案應該不會只有如以下這幾種來處理吧?
1. 聖經沒有叫人不能賺錢置產,請不要自己控告自己
2.反正自己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只要不貪心隨遇而安就好
3.多賺就多奉獻多賙濟窮人,這樣就沒有貪心的問題
4.只要是心中認定是為主而做的就好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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