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全然成聖、復活的身體、肉體的情慾
我們都知道人死後靈魂不會投胎輪迴,因此每個人的靈魂都是母胎開始的,但因為肉體的缺陷導致有些人天生沒辦法學習,智能比普通人都低,這些人死了靈魂離開有缺陷的肉體後,是否可以跟正常人一樣學習呢?
我們從哥前15:42~44可以知道,人復活後的身體是榮耀的;不朽壞的;是強壯的;是靈性的身體,但是靈魂的記憶呢?沒有生前的記憶?還是有生前的記憶?或是只有部分記憶呢?
我們都知道人死前還是無法完全不犯罪,但我們從聖經可以知道神會親自使我們全然成聖、透過耶穌的寶血成聖,神用祂的真理使我們成聖,這全然成聖是在復活審判後呢?還是生前就可以成聖呢?
此外肉體所帶來的感覺會讓靈魂產生情慾,肉體會用具體行動來犯罪是因為靈魂驅動肉體犯罪,也就是靈魂離開肉體後,肉體無法獨自犯罪,但是因為我們的情感理性歸於真理產生了不願再犯罪的果效,可是假如靈魂記憶是會存到復活後的身體,這樣豈不是還會有犯罪的可能,還是未來的那個身體是靈性的所以沒有知覺的呢?假如有一丁點不好的記憶是否就不可以得到永生呢?因為還是有犯罪的可能,只是機率很低罷了,但還是有風險。
我的問題是
1.生前肉體會犯罪是不是因為有知覺而導致靈魂有邪情私慾最 後驅使肉體犯罪
2.死後生前的記憶會不會存到復活的身體中
3.全然成聖是生前還是復活審判後
願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能引導我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
有誰比較有恩賜的,可以用聖經中的經文歸納出答案呢?
盼望得到的答案不會是如以下類似的回覆
神是全知全能,我們不必擔心這問題。
祂絕對可以使我們全然成聖,我們只管相信。
補充發言: 楓~感謝你的答覆,不過我還是有些不瞭解的地方如下
依據雅一14-15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而這私慾是從那裡來的呢?
約翰一書 2章16節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經文中提到肉體的情慾及眼目的情慾,
這樣私慾是從那裡來的呢?是否可以解釋成是從肉體和眼目而來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接下來是誰"消滅"了這些私慾呢?
當我們的情感理智歸回神的真理後,就產生了如加拉太書5章16節的果效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我們可以從經文中清楚知道我們順著聖靈而行,所以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可是我們也清楚知道,我們無法在今生就達到holistic的階段
因此可見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仍然未解決,
而這因素可以使我們不在有犯罪的可能,
而這重要的因素是什麼呢?
是那靈性的身體嗎?還是其他神還未向我們啟示的奧秘呢?
聖經裡有提到使我們"全然"成聖的經文如下
帖前 5:23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在其他經文有提到成聖,可是沒有加上"全然"
是否代表著是還未到達holistic的成度呢?
約 17:17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來 13:12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在羅馬書6章22節看到一個特別的應許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現今"就有成聖的果子與將來的"結局"就是永生的關係
這代表著是全然成聖的過程,也就是現今仍然還未達到全然成聖
因此我想問的是
1.我們今生還沒辦法完全成聖,無法完全無罪,
與將來在永生且有自由意志情況下,但也可以完全不犯罪的重要差異是什麼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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