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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稱義是因信還是因著行為?
羅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雅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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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Henry
發問日期: 2013/03/1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3/03/13
本篇資料庫ID 5706
本題關鍵字:
決志
順服
耶穌
基督
行為
耶穌基督
因信
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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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Henry
我先回答你 稱義絕對是先因著信 才會帶出相信的行為
容我舉個生活中的例子:那個先後順序的位置很重要
好像你想要去台北(心中先已經這麼想了)
所以你會坐車(後來產生的行為行動)去台北
從這個角度回答你的問題
第二個角度要回答你的是:
所提出的2段經文 已經產生出斷章取義的危險
這是2個不同作者所說的話 他們分別都有上下文的整段的意義存在
當你抽出整段話中的一句 不能完整代表作者的正確意義
鼓勵你完整去看雅各所說話 上下文都要加進去才對
願神賜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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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溪邊柳樹
回答日期 : 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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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絕對是因著信。 因為我們要先了解(稱義)是什麼?
稱義就是那無罪的主耶穌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因著主耶穌生命的替換得稱為義。
我舉例 要相信(因信稱義)這件事 ,我們有信心接受,單光有信心是不夠的
必須要順服,最少我們要做決志禱告,邀請耶穌到我們心中認自己的罪 做我們的主。
因此稱義雖是主白白的恩典,但也要我們願意順服.接受,降服於主。
雅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所以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單說信 卻沒有順服就不是真的信
因為信心必定會帶出順服的行為。(所以雅各書所說的行為,不是稱義的條件。 )
(是信心帶出順服的果效。)羅馬書四章有提到這部分 可以參考。
個人意件供參考 平安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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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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