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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起誓>的見解?
聖經中的馬太福有記載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神說不可起誓,但在聖經裡卻常出現有人物起誓的內容呢?謝謝。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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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陳小儀
發問日期: 2013/01/3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3/01/31
本篇資料庫ID 5672
本題關鍵字:
馬太
真理
起誓
謹守
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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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起誓在舊約是律法的條例(出埃及記22:11,利未記5:1,民數記5:19等等),起誓與許願是被允許的,而且在某些狀況下是必須的(民數記5:19)。主耶穌他自己也有類似起誓的發言(馬太26:63-64)
新約聖經其地方還有幾處有「起誓」的情形:(林後1:23,加1:20,帖前5:27),希伯來書6:13-17甚至提到連神也起誓。故此,耶穌不會破壞法律,不會禁止人起誓。他是認為當時的猶太人太濫用起誓了,太離譜,太不像樣,只能說不能做的人。馬太福音23:3,耶穌要我們謹守遵行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教導,但是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行」。
馬太福音五章 33-37節中,耶穌否定的是低劣的、不用神的名的起誓(因為這樣的起誓是沒有約束力的,可以鑽法律漏洞)。
首先,他們的誓言事實上不能將神排除在外(他們原以為可以),因為他們所指來起誓的天、地、耶路撒冷都與神不能分割(以賽亞66:1 以及 詩48:2),而他們用來指著起誓的另外一樣東西:
「起誓者的頭」,也是上帝所造,由上帝來掌管。而且正如37節所言,這類的起誓是毫無必要的。耶穌在此禁止他們起誓(這邊的「誓」是「假誓」),並要他們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顛倒黑白,混淆真理(37節)。
人什麼時候需要起誓?是在一個人的言語不足為信時,這等於說這個起誓的人的可信度出了問題。因此耶穌是把有關起誓的整套法規拋開不提,而提出另一個理想來取代它。這段經文表面上是在論「起誓」,其實是在論「真實」。因此焦點不在於34節,而在於37節。就如同經文的上一段,耶穌論到休妻的問題時,對於適應形勢的那一套法規,乾脆繞過不談,反而耶穌談的是一個理想,這個理想的結果會讓那套人們扭曲出來的法規成為無效。
耶穌提出來的這一理想,並不能被看成是一條一成不變的刻板法規,法庭、公堂就不一定不可以宣誓。婚約的誓詞、牧師就職典禮的宣誓、運動員的宣誓等等,我想都是許可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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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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