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二與三是否有矛盾?
昨天去聽課:有講到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但其二與三是否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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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3.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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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問是:
若第3點所謂(限定的救贖)是指主耶穌的救贖,並非對全人類進行救贖,而是針對天父所揀選的人進行救贖而已→那跟第二點(無條件的揀選)沒有矛盾嗎? 既然是無條件,又如何揀選呢?
補充發言: 因為貼了幾次都貼不上特補充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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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安:
其實,那天去聽「誰是異端」講座→是因為我對誰才是所謂的「正統或異端」一直有興趣,因為據說幾次「正統或異端」都只是大公會議「表決的結果」。
雖然不一定認同「表決的結果」一定對或錯(有人說神一定會讓該贏的贏,也有人說贏的一邊只不過剛好「政見」跟國王或大多數人之利益不衝突而已 );但我想說的是除非很確定,不然少數不見得是錯→難道被釋放的巴拉巴還能強過稱為基督的耶穌?
過猶不及,好希望教會都能獨善其身(只要不互相攻擊,各自為主做工其實也不錯)或終歸一統(合一的話當然綜效一定比較大)。至於誰是「正統或異端」甚至邪教,就留待神來審判吧?
另那天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在書面上總共就列了五點,楓姐的補充已多過那天課堂資料→我就不再貼附件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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