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代禱
有幾次為家人禱告時,除了針對各項需求和一般性的
祝福,我有幾次都自然地想寫,我和我家都必事奉耶
和華。
但隨即又會有點不安,覺得我真的有權利把家人這樣
獻上給神嗎? 這會不會是一種許願? (未經告知家人)
也曾為已經受洗但較少去教會的姊姊禱告,也會禱告
願神引導她未來與神同行、與神築夢,她的作品能夠
傳揚神等等...
也是心裡會想,我能夠替她決定這樣禱告嗎?
可能因為我的觀念認為能一生與神同行、與神結合是
最好的人生,每位基督徒都應該獻上自己給神,讓神
使用,所以,我自然就會認為這就是祝福人的禱告。
不知道各位的觀點如何? 這樣代禱適合宜的嗎?
在一般事情上,我知道代禱不應自作主張,不能變成
替人做決定、做選擇,只能就合於真理的方式祝福,
或是已經知道對方的意願和需要來禱告。
補充發言: 謝謝大家的分享,都讓我有收穫和學習。
原本我的困惑是我有沒有權利為家人決定他們也要
跟我一樣是否事奉耶和華。
主內彼得提到的這段經文"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有解答到這個點。
我想禱告還是看神的旨意,是按神的旨意成就。
問題類別: 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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