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一章10節:“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NIV的翻譯是“使你們能追尋卓越,在世上做一個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基督徒應不應該有企圖心?有的人以為做了基督徒就應該軟趴趴的,就應該沒出息,就應該不上進。有些人覺得一個基督徒很努力的工作,很有企圖心,想在各方面有卓越的表現,就被認為是是愛世界,好象是個貪愛世界的人。讓我們記得: 一個企圖心,一個上進心,一個進取心的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不對在哪里呢?不對在這個企圖心有沒有受到神的帶領?有沒有受到聖靈的管治。一個沒有受到神話語帶領和管治的野心,是一個很可怕的企圖心;這個野心可以毀了一個人,毀了一個家庭,毀了一個婚姻,毀了一個人的健康;很多屬靈的生命就是因為他有野心而被毀了。野心的本身沒錯,錯在野心失去了控制。就好象情感有沒有錯?沒錯!但是人的情感如果沒有受到聖靈和聖經的限制,就變成了邪情,那就錯了。人有欲望有沒有錯?沒有錯!但是如果欲望沒有受到聖靈、聖經的管理,就變成了私欲,那就相當的可怕。邪情和私欲很可怕;但是情和欲的本身不可怕,是應該的、是好的、是能給我們生命中帶來好的東西。同樣,一個基督徒要知道,我們在工作中,神對我們的要求是追求卓越。一個基督徒的工作必須是最好的;不在乎是你的成果如何,而在乎你的心態是不是盡我最好的去做。世界上的人為著不同的理由去努力工作,他們尚且要求好;基督徒為著神的榮耀,為著神的託付,為著神在永世?給我們的盼望,我們豈不更應該在工作崗位上盡心竭力嗎?所以一個基督徒在所做任何事情上,都是應該追尋卓越;都應該做得最好。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news.edzx.com/zhendaoqu/jiangzhangqu/2011-05-27/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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