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宗教的審判
在亞那的屋子?,大祭司和跟從的人在盤問主耶穌,他們站在猶太教的立場上審判主,以宗教的情緒來與主作對。表面上是他們在審判主,實際上是主在審判他們和他們的宗教。主清楚的對他們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在暗地?,並沒有說甚麼。你……可以問那聽見的人」(20∼21)。「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這樣回答大祭司麼?耶穌說,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甚麼打我呢?」(22∼23)猶太人只看大祭司代表神,卻不理會自己是否活在神的面光中,主在這事上抖出了人的愚昧與無知。
猶太教原是神給百姓所指出的可以尋見神的路,只是百姓忽視了神的目的,把神的律法變作了宗教。結果是有了宗教的組織和體系,卻沒有神的公義與體恤。宗教的結果是錯了,因為他們只顧念?維持傳統,而拒絕神的救贖。主的話說了不少,主也作了許多顯出神權能的,他們聽見了,也看見了,但是他們寧願要宗教,而不肯要神。他們敵視神的兒子竭力尋找把柄要殺害祂,充分的顯露了宗教的本質就是敵擋神的。
主沒有在大祭司那?多說話,祂任憑那些人誣告祂,以莫須有的事實控告祂,祂以沉默來處理人無理的對待。祂的沉默揭發了人的愚昧和無知,也顯露了宗教領袖們的背棄神。儘管人要奪去祂的理,但祂看定祂的理是在神那?,祂就默然的接受人對祂的凌辱,也不使祂的腳步滑出神的旨意以外。
參考資料: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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