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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師生戀是否合乎聖經真理?

請問師生戀是否合乎聖經真理?
目前一般的教會是如何看待師生戀的?
又基督徒應當如何看待師生戀呢?

補充發言: to DT:
可是目前教育部所推的禁令也包含碩博士生喔!

補充發言: to 珍貞:
我指的當然是排除那些因素之外,
而單純的來看師生戀,
至於未成年人不行,那是現代人大多數的觀念,
而非聖經所提及的,不是嗎?

補充發言: to 珍貞:
不可抽煙,不可吸毒,是因為他會直接傷害身體,
而師生戀你可以說他們一定怎麼樣嗎?
也有傳出佳話的例子,
這並不是可以像抽煙、吸毒直接判斷對錯的事,
若沒有爭議,又何需要拿出來討論呢?
而你說的教育部的政策就一定是對的嗎?
我可不這麼認為,
請看看我們現在教改的亂象,
有多少孩子的童年被犧牲,
流浪教師的問題、廣設大學所造成的問題,
難道這些都不是教育部的錯誤政策所造成的嗎?

補充發言: 所以我只想問同性戀是『罪』,
那師生戀是『罪』嗎?
如此而已。

補充發言: 「師生戀也會造成利益衝突﹐
老師不能對學生作出客觀、公正和不偏頗的評估。」
>這點我同意!所以我覺得如果發生師生戀了!
可以將老師和學生調開,以避免教師濫用權力或有不公平的情事發生,
但無需一味地禁止,尤其已經是成年人。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1/11/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11/05
本篇資料庫ID 5131
本題關鍵字: 十誡  根基  淫亂  教會  聖經  真理  基督徒  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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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是否可以"師生戀",前題應該要說是否有違背婚約,或是淫亂,
如果兩者其中一位是已婚,那當然是違背真理,
不是教會怎麼看,而是先察驗自己的心,和戀愛對像是否在清潔,健康裡面,
這是我個人對於這一題投票題的第一個反應
不在贊不贊成,也不在年齡的考量.而是,是否在清潔的心態和條件之下來看這件事.
願神賜平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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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珍貞
回答日期 : 2011/11/03


回應提問者
因為你說:是否合乎聖經真理,所謂聖經真理當然要先以十誡為基準,以耶穌的教訓為根基,真理對人的要求不單只是在行為,更是人的心思意念,"若是對婦人動淫念就是犯姦淫",
若只是以"教育部所推的禁令"真能杜絕亂像的問題嗎?

"排除有違背婚約,或是淫亂因素,而單純的來看師生戀,"
既然教育部都已有這項盡令,表示違背倫理道德的事情層出不窮,我們基督徒還能以客觀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情嗎?

(至於未成年人不行,那是現代人大多數的觀念,而非聖經所提及的,不是嗎?)
這句話是有問題的, "未成年"表示他還在監護人的管理保護裡面,是上帝給父母親的責任,真能因他們的"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任憑他們做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嗎?

聖經未提及不可抽煙,不可吸毒,.......,聖經沒說就可以作嗎?
希望能回應到你要的 願上帝祝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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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珍貞
回答日期 : 2011/11/03


老師是一個權力的角色﹐對學生來說﹐老師是有極大的權力和影響。
所以禁止師生戀的理由主要是防止老師對學生的不當地使用他/她的權力,
特別是對未成年的學生。對成年的學生﹐師生戀也會造成利益衝突﹐
老師不能對學生作出客觀、公正和不偏頗的評估。
這兩方面都是不義和不公正的行為﹐有違基督教道德倫理。
基督徒的行為若要無可指摘﹐應該絕對避免師生戀。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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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wiki
回答日期 : 2011/11/04



平安!
分享一些我個人的看法:

師生戀是否合乎聖經真理?
聖經上沒說可以或不可以,因此必須用「是否榮神益人」這個大原則來判斷。依我看來,榮神兩個字就已經是談不上了,試想想「基督教支持師生戀」這樣的話語傳出去,是使神得榮耀還是羞辱神?在大多數人還認為師生戀不妥時,基督徒率先起義,認為沒什麼不妥?基督徒在道德標準上只能比別人更高,而不可以率先降低標準。
既然不榮神,益人兩個字就不需要討論了,雖然我認為師生戀也不益人。
因此我是認為師生戀不合乎聖經真理!

目前一般的教會是如何看待師生戀的?
別的教會我不知道,但本堂是嚴格禁止。

基督徒應當如何看待師生戀呢?
如wiki所說,當男女雙方之間有師生這種特殊關係存在時,是不能容許發展男女間的情愛關係的。如果想談戀愛,請學生畢業、轉學或退學後再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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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1/11/04


平安!
師生戀是否是罪?
呵呵~~
那,先來定義一下甚麼叫做罪?
罪,在原文,就是沒有射中靶心,也就是,沒有達到上帝標準的,就叫做罪

那,在師生戀這個議題中,上帝的標準在哪裡?
這可真是見仁見智了!

我個人認為,也是個人的立場
以不傷害他人為原則!

師生戀,會不會對當事人產生傷害?
這個立場,也正是目前許多教會,或是教育部所考量的
誠如幾位夥伴所說的
師生,本就站在不對等的地位上
--就如同一些人會反對老闆與員工戀愛一樣

這樣的景況,我們擔憂的,是那掌握較大權益的人,會對弱勢者產生傷害的行為
這個較大權益者,其實不見得是老師
有時,學生也會因著跟老師的特殊關係,而享受了一些不該有的待遇
對他人,也是一個傷害

在這樣的觀點下來看師生戀,其實就如同其他不對等的戀情一般
是比較不容易被教會所接受的

當然,畢了業之後,兩人的關係、立場平等了
彼此對對方的愛意仍在,後來傳之佳話的也不少
不過,就我所知,這些人都會勸後來想以他們為榜樣的後輩說
--一切,等妳畢業了再來考慮!

學生總是會莫名地對老師產生幻想
這樣的幻想若成了實際,對學生是好?還是不好?對老師是益?或是害?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十四21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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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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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 說: .......關鍵應該是關注對未成年人的逾矩行為吧,
「禁止師生戀」是否符合聖經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個笑話應該毋庸置疑

2011/11/03

珍貞 說: 回應提問者:單純的看這師生戀只要不是違背聖經倫理,我個人認為它不是罪
2011/11/03

Blue Sky 說: 師生戀是不是罪應該每個個案不同. 不是看表面.
但是有些專業腳色的確要注意份際. 比方說, 心理諮
商師和輔導人員, 受協助的人很容易敞開和信任, 那
是不是特別要保持對的距離. 教師和學生也是有信
任關係和權柄關係, 上司和部屬是有權柄關係. 愛情
當然是自由的選擇, 但如果你站在那個被信任, 或是
握有權力的位置上, 真的要多留意自己可能帶來的影
響. 自己要斟酌怎麼做比較好.

2011/11/04

神所寶貝的 說: 平安!
原則上,就像 Blue Sky 說得,很多因素都要顧慮到,單單從師生戀來看,若是都已經是成年人而且心智上也很成熟,我個人覺得這並不是 " 罪 ".若這對師生違背了婚約和淫亂當然是絕對不可以的. 那當然就是罪啦!

2011/11/05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成年人間的師生戀沒有到「罪」的程度,就只是不宜而已。

2011/11/07

阿泡 說: 師生戀沒有罪吧!,
而是師生戀愛後,所做所為是否產生問題,
有沒有可能在考試時,產生舞弊狀況等等!!
未成年的話,就更容易因為"愛"釀成遺憾吧!
所以只是不適合"師生戀"

201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