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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這樣是否可行是否有罪

本是一對有信仰的夫妻,卻因第3者介入<依樣是主內>離異了與這後者結婚.
但這位弟兄本著亞伯拉罕的精神,一直照顧著前妻,原先妻子反對常有吵鬧,但弟兄堅持也坦承錯在自己所以能繼續照顧這前妻.
也許是時間年齡的增長,這關係仍就維持著,f反而沒了爭吵還彼此互相扶持..
這位前妻自己也質疑,在這中關係中的她<犯罪了嗎>
<能進天國嗎>是否繼續維持呢這關係呢

問題類別: 其他宗教相關


發問者: uulook
發問日期: 2011/09/2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10/01
本篇資料庫ID 5073
本題關鍵字: 伯拉  亞伯拉罕  亞伯  聖潔  時間  妻子  審判  天國  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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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本著亞伯拉罕的精神?亞伯拉罕並未離婚再娶呀!
他對待夏甲的方法是讓她們母子自生自滅,並沒有任何特殊的照顧。

一直照顧前妻,何謂照顧?是僅限於給贍養費?還是照顧到床上去了?
前妻如果只是拿贍養費,並沒有「犯不犯罪」的問題,因為拿的理直氣壯,合乎法理情。
如果離婚後,還藕斷絲連,有著不當的關係,那麼當然是犯罪!應該立即停止這種不當的關係。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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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1/09/29


平安:
這個跟亞伯拉罕的精神有什麼關係呢?
離婚不是因淫亂的關係就是犯罪,
致於這位弟兄堅持繼續照顧這前妻.
也許是虧欠!若基於弟兄姐妹的愛,照顧原先這位姐妹生活,
並沒有越軌或再發生任何肉體關係,很聖潔,很單純,這位弟兄因錯在自己做彌補,在聖潔無任何越軌之下,在經濟許可之下去照顧這位姐妹生活,有何不可。
請注意:聖經記載如下: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你提問中(這關係仍就維持著),到底是什麼關係仍就維持著,假如是男女情慾(性行為)
趕緊悔改,離開此惡行,不要以為在享受齊人之福,神的管教,審判是非常嚴厲。

這位所謂前妻質疑,在這個關係中的她<犯罪了嗎> ,如果是繼續有親密的行為,甚至苟合行淫,不只犯罪,可是非常的大。

是否能進天國不是我們說了算!主權在上帝!假如繼續維持這關係(苟合行淫),是在罪中,因罪的工價就是死!
神是公義,是聖潔,輕慢不得!

願上帝賜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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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homasck
回答日期 : 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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