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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單親媽媽能愛其他的男人嗎?

各位弟兄姐妹好,有些問題在教會很敏感,所以每次問人都被罵,但基於我個人的需求,所以在此發問,請用同理心來看待我的問題,而不是用法利賽人的口氣來教訓我,好嗎?先謝謝了
我的問題:我是個丈夫長期不斷外遇的妻子,而我因基於孩子才國中,又因我是基督徒,加上教會的人都會告訴我,除了死,夫妻不能分開,這是神的戒命,但是我想問:那神幾時才要讓我的丈夫回心轉意?我要等到什麼時候?如果他都不回心轉意呢?而且我自己在養孩子,除了肉體很被折磨,心靈更是孤獨,有時也有肉體的需要時怎麼辦?(這樣算犯罪嗎?)

補充發言: 謝謝大家熱心的解說,補充說明:我的先生不是基督徒,但是他不要離婚;講到要離婚他就摔東西一走了之,卻又不肯回頭,2次外遇都是肉體外遇,現在住在小三家裡,而且養小三和她家人,所以給的錢都很少;每次問到他對婚姻的態度時,他總是定罪於我,說都是我的錯(不煮飯、亂投資、脾氣壞...等等),我並沒有他所說的那些,我承認不是很會煮飯,只會一些基本的,但在娘家時都沒學過;投資也才一次失敗,我也跟他道過歉,至於脾氣壞,我被他打過3次,進出警察局好多次,雖然我也不是脾氣好到不行,但我不會動手打人;他用生孩子騙我愛我,卻又不疼孩子和我,連母親86歲也不聞不問,現在不離婚是為了孩子還小;還有婆婆年紀太大需要有人照應(但我要上班,能幫上忙實在有限);還有就是借住他的房子,才能免去房租;自己做的工作實在是沒辦法養活自己和孩子,只好忍氣吞聲,而每次忍不下去時,問教會姐妹能不能離婚,她們都是一致的答案:就是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否則就會失去神的祝福,而且再嫁的婚姻神不會祝福,所以我很難過,不知道該怎麼辦才來這裡請教大家,謝謝你們寶貴的意見。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1/07/0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7/10
本篇資料庫ID 4925
本題關鍵字: 孩子  教會  丈夫  法利賽人  誡命  妻子  基督徒  基督  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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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一定要在離婚的狀態下,才能愛其它男人,而且是要在結婚後,才能與他發與生性關係

  基督徒離婚(是可以離婚,不是一定要離婚)的條件有二:
  一.當對方堅持以信仰不同的緣故而要求離婚時(林前七12∼15),但自己在離婚後不能再嫁,也不能與人發生性關係(林前七11)

  二.對方犯淫亂時(要他有承認,或是法律上認定時,而不能自己亂猜),這根據是太五32,而申廿四1∼4也在說這件事(不合理是指淫亂)

  跟據妳說先生外遇(只有精神外遇並不算,要肉體外遇才算),這已經構成了可以離婚的條件,但不一定要離婚,因為妳還有機會使他成為聖潔

  有一本書叫”走過外遇風暴”,書中描寫的都是真人真事,而且是在美國的台灣人,太太就是叫外遇的先生成聖的一個最好的例子,不妨買來參考

  最後的建議,是可以離婚,不是一定要離婚;至於要不要離婚,自己要禱告清楚;在不清楚的狀況下,最好保持現狀,暫時不要去愛別的男人,免得妳也成了淫亂者之一,啓廿一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硫磺的火湖?;這是第二次的死。

  祝妳早日得著幸福,耶穌愛妳,祂在乎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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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祝
回答日期 : 2011/07/05


平安!
對於教會肢體這樣的教導
>除了死,夫妻不能分開,這是神的戒命
我真的好難過!

要「教導」他人在夫妻婚姻關係脆弱的時候,還堅守婚姻的約定,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因為,「教導的人」不在那個環境中,「教導的人」可以不用每天去面對難題
就如同之前在社福機構處理家暴的案件一樣
有時,我真的會勸對方離婚!
--人都快被打死了,還要求她死守婚姻嗎?

丈夫長期不斷外遇
不論是精神的,或是肉體的,對妻子都是一個極大的折磨
--除非,妻子也對丈夫沒有任何的情感!

對於婚姻的維繫,除了您以外,請問過先生的感覺嗎?
--另外,請問一下,先生是基督徒嗎?若不是,則小祝所舉林前的經文,可以有一些說明
--如果先生以「妳是基督徒,不可以離婚」做為他放縱外遇,又能同時擁有家庭的依據,那麼,您真的要好好考慮這個婚姻的維持與否

離婚,對您,對孩子,是否是好的?
不離婚,對您,對孩子,又有何影響?
這些,都是需要謹慎思量的!

最後,在這一段婚姻關係沒有結束之前
都不宜讓自己再陷入另一段感情
這不僅對自己沒有益處
也對對方是一個傷害
--跟一個有夫之婦在一起?當小三?

婚姻的問題是嚴肅的
不僅考量神的誡命
同時,也考量自己的身心靈

套一句耶穌對安息日的回應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

人當盡力持守婚姻的約,因為,畢竟是一個在神面前立下的約定
也是在神眼中看為寶貴的誓言

但若這個約定已經危害到自己的性命時
我相信,神看的,是人的性命遠超過這些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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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1/07/06


平安!
如果真是這樣
我真的勸您放棄「現在」這個婚姻關係

肉體外遇,又住在小三家裡,這已經是「構成」聖經「允許」的離婚條件
丈夫不肯離,您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您們現在的狀況,也符合中華民國民法判決離婚的要件

我國民法對離婚的規定如下:
※民法第一○五二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為了您好,也為了孩子好
丈夫既已住在外遇對象家裡,明顯地無法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我真的不覺得您們現在僅存的互動關係會給孩子帶來正面的影響

至於經濟方面的問題
如果現在的工作無法滿足您和孩子的生活所需
那麼,再兼職或是換工作的可能性有多高呢?
別為了省下房租費用而讓自己和孩子繼續生活在恐懼、暴力之中!

而即使離婚,您還是可以在行有餘力的時候,照顧及關懷先生的母親
就當作是自己尊敬的長輩一般,這是與婚姻關係不相衝突的

當然,若離婚之後,他悔改了,離開小三,又重新追求您
您是可以屆時看他的情形,考慮復合與否的

多愛自己一些吧!
當然,若您真的有他說的那些問題,也求神幫助您改變自己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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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1/07/06


平安: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凡茍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你的情況,確實構成聖經允許離婚條件。
但你現實生活確構成很困難的實境,暫時忍耐,尋求神,全能神必定開出一條出路,我相信不容易,在人不能,在神沒有難成的事,這就是信仰!
等你經濟許可不必借往他的房子,有好一點改入養活自己和孩子才來正視婚姻問題。

沒離婚絕對不能去愛其他男人或『行淫』、因為凡茍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這是真的,人有生理朝需求這是正常,但不一定要『茍合行淫』、你可以透過別的方式去發洩,你應當瞭解我的意思,為什麼我會如此說,因上帝看重婚姻,你還在婚姻裡,雖然,你構成離婚條件,你先生不願離婚,你只能忍耐,禱告神,;因為凡茍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這是上帝的命令,

你就好好禱告神,神一定會給你答案,在你祈求之前,你要持守你聖潔,不要污穢了你的身體,免得你的婚姻困難及羞辱,神無法替你伸冤,懂這個真理嘛!

我再說一遍: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凡茍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願上帝賜福你!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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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homasck
回答日期 : 2011/07/10


平安!
一個家庭的破碎都是有其原因的,但為了孩子為了先生的母親,妳所受到的苦真不是任何人能瞭解能體會的,因為事不關己,每個人都會說可是有多少人能感同身受呢?答案在於 神更在於妳自己跟 神的關係.
如果妳因此更加認識我們的 神把心思意念全放在主耶穌的身上吧!因為惟有祂是最愛妳的唷!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當然我不是說妳能或不能離婚;而是想跟妳說先好好想一想,把妳的心思先放在孩子及婆婆身上,孩子會長大的至少讓孩子明白妳是非常愛他的,因為沒有父親的孩子很可憐,現在的世代又偏偏是最缺乏父親的世代.
婚姻很難說誰好誰不好都是要彼此忍耐還得磨來磨去彼此的脾氣跟個性;當然我也遇到過再婚的姊妹.我也聽人說過當我們再任何景況下都是在學習功課的,千萬不要在還沒學會功課時就急於跑進另外一個認為是好的景況中而認為找到避風港,那將更痛苦.祝妳能明白神要給妳的幸福是什麼也願妳日日都有主所賜給妳的喜樂充滿妳的內心.
願上帝賜福也賜智慧給妳好讓妳能得著上好的福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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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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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貞 說: 謝謝小祝:非常好的回答, 也都是有根有據.
2011/07/05

小蕃薯 說: 木風 言兌 白勺 ㄔ艮 女子 !!
2011/07/06

巴斯托夫•瓊斯 說: 兩個回答都很好
20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