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神所配的,人不能分開。何為神所命定的婚姻伴侶?
「神所配的,人不能分開。」故,離婚後再婚的配偶與前夫/前妻,何為神所配的婚姻(命定的配偶:夫/妻)?【以上,排除喪偶及外遇。】
補充發言: 前提是:不管主內與否,神皆掌權,對吧!
補充發言: 在聖經的教導中應是尊重一夫一妻制,除喪偶得再婚,以及外遇可解除婚約外,似乎不見更多的探討;而當今社會變遷、環境複雜(如家暴)、主內與否(受洗前後),且不管如何... 神皆掌權,不是嗎?故,若面對婚姻的選擇(與神三種立約之一),離婚者亦可列為神所預備的良人否?
補充發言: 且這當中,還有自由意志的變數是否願意順服,另外是與神的關係能否確認領受切據。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