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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婚前性行為是否屬於姦淫?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出20:16-17)

最近在研究這項課題時, 總是感覺得到的資料不夠充分無法完全理性地解答這個問題...如從以上經文看, 實在覺得如果一對已訂婚的情侶發生婚前性行為,然後他們若干年後結婚, 他們算有罪麼?...

在網上亦看到不同對這方面的解答, 但都涉及婚前性行為與強姦之間的差別,很多經文都是擦邊而過而到不了問題的核心...所以還是在此一問...希望得到更多見解!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飛云
發問日期: 2011/05/26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5/26
本篇資料庫ID 4837
本題關鍵字: 守約  聖潔  完全  婚姻  行為  姦淫  父親  賜福  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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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你的問題第一段,是舊約律法的問題,此律法是保護女性的律法。
但不是你問題的核心,所以我不多做回答。(解經資料很多)

你的問題是:婚前性行為是否屬於姦淫?
你說:『如果一對已訂婚的情侶發生婚前性行為,然後他們若干年後結婚, 他們算有罪麼?』

按著聖經真理來說:當然有罪!


你有沒有想過,為何要若干年後結婚呢?
萬一,若干年後不結婚了呢?
如果肯定要結婚,那未何又不快點結婚呢?那又未何急著訂婚呢?
既然不想快點結婚,為何卻想要快點發生性行為呢?
訂婚是為了給雙方一種合理的洩慾管道?

神是賜福婚姻的,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婚姻中的性行為,是聖潔的,
那麼不在婚姻中的性行為呢?當然是神所厭惡的!
訂婚,不是在婚姻中,因為有可能變卦!

如果你說:結婚也有可能離婚啊?那就是要另一章來討論了,
這些事都記載在聖經中了,再此我不多言。 

林前7章: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我相信你聖經讀了很多了,
只是我們按著我們現在社會的時尚,不願意接受而已。

親愛的弟兄,為何聖經說律法是使人知罪呢?
因為沒有人能守『全律法』!

既然不能守『全律法』,是不是不要去管律法了呢?
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簡單的做個結論:
上帝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要竭力叫自己追求聖潔。

如果有人說:犯了姦淫的人,難道就保證不得救嗎?
既然與耶穌一起釘十字架的強盜都能得救,
那我先犯姦淫,先離開主一陣子,等我決心不犯姦淫了,
我再到主面前認罪、悔改就成了!

這觀念是很嚴重的陷自己於危險!

聖經中提到過很多種的『故意』:
故意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為要叫人看見。
故意禁食,為要讓人知道他在禁食。
故意不認識神;
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
故意犯罪!

一個基督徒,若不按聖經真理去告訴朋友,婚前性行為是有罪的,那他有禍了!

一個基督徒明知聖經神話語的教導,卻故意犯罪,他也有禍了!


連不信的人,為人父母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大部份認為兒子不會吃虧,這是觀念的自私與錯誤)與人發生婚前性行為;
那麼,我們基督徒為何偏偏要挑戰神的誡命呢?

雖然我們不可能100%的遵守全部神的話語,但『故意』就很危險了!


我知道這種行為不對,我卻不敢給婚前性行為的人定罪,
我只會告訴他們:『神不允許、神厭惡』,因為神的旨意,人是無法完全測透的!

但是我很確定的說:神是聖潔的,他要我們聖潔的用意仍然是在於保護,
祂要我們順服並且凡事都要榮耀神!

神是愛嗎?是的!
神一定會原諒我嗎?
不一定的!

那麼神沒有愛了嗎?
神除了愛,神更有主權!還有公義與聖潔!

願神賜福你

.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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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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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亞居拉
回答日期 : 2011/05/26


平安:
其實你的問題就是婚前是否可以性行為、是否違背聖經。

亞居拉回答非常清楚和貼切,當一個人要從事一件事的時候真正要思考的是他的『動機論』和『目的論』。

婚姻是神設立的,如果先訂婚尚未結婚就可以發生性行為,當然,犯了姦淫的罪!
假如訂婚之後就發生性行為,發現個性不合,性生活不協調,興趣不同等、、、
最後解除婚約,請問,誰受傷,誰成了淫亂的人,答案是雙方。(因你問題裡有提若干年後會結婚)這個動機論就不對,即然,情意相投都訂婚就趕快結婚成立基督化家庭,如果因訂婚之後就想發生性行為,這如果是目的論,更不應該,故意得罪了神。

『性』是上帝給人類一件神聖的禮物,並不是叫人隨便使用,亂用,必須用在正當婚姻中,為什麼?婚姻是一種『約』,上帝是守約的神,所以祂設立舊約、新約,但是,人常常不守約,神為何如此重視『約』,看人是否忠心在『約』裡面,同樣婚約也是『約』人也必須在婚約裡忠心。

一對相愛的情侶巳訂婚,受不了情慾的關口,那麼,就快快結婚組合家庭一起過著彼此忠心、相愛、敬拜神的婚姻生活,享受神所賜的『性生活』,免得被情慾所誘惑,做出得罪人、更得罪神的事。

願上帝賜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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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homasck
回答日期 : 2011/05/26


平安!
我不知道您是否看過網站上曾經討論的內容
您可以參考

兩性之間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3291

婚前性行為是姦淫?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2727

這兩個,比較是屬於觀念上的討論

下面三個,就是實例的討論

婚前性行為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3319

發生性關係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2682

婚前偷嚐禁果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1880

節錄我之前的回應

-----------------------------------
只要是婚姻以外的性行為
在神眼中,都稱做「行淫」
--您可以輸入「行淫」二字,去查詢聖經經文,從上下文來看,就會發現這樣的事實

舉兩個您所謂婚前的例子
--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申廿二23--用現在的用語來說,就是訂婚了,但是還沒有成親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申廿二28 --就是說,單身的,可能都還沒有對象的

如何處理呢?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申廿二29

看到了嗎?
即便是男方願意負責
聖經都一樣還是用「行淫」這個嚴重的字眼來詮釋這個行為

所以,婚姻以外的性行為
不論是婚前的,或是外遇的,在神的眼中,都是犯了姦淫的罪
-----------------------------------------------------

回到您的例子
>如果一對已訂婚的情侶發生婚前性行為,然後他們若干年後結婚, 他們算有罪麼?...

在一般傳統或老一輩的觀點中,女子訂婚,就已經算是夫家的人
這時,若是行了房,一般不會太苛責,頂多就是加緊了結婚的時間

但,法律上,以及在神的觀點中,不是這樣的
訂婚,僅是有了婚約,男女之間,仍是彼此尊重的
--看看馬利亞的例子,如果可以訂婚時發生關係,很久之後再結婚,何以約瑟會在做了夢之後--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太一24

您的問題是以後來已發生的結果,去推論過去的行為算不算有罪
這樣的推論,基本上是有瑕疵的
因為,在發生地當下,是沒有人敢保證未來結果的

而如同我之前的回應一般
以聖經的角度看,即便男子願意負責
他們在婚前的這個行為,仍算為行淫,是有罪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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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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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行淫是罪,說謊是罪,貪心也是罪
每一個人都有罪,都不完美
因此,我的回應僅是就這件事情來看
這樣的行為有罪
但,看看自己,在其他的事上,也不比他人強
故,當在神面前儆醒謙卑,小心別落入罪的試探中

2011/05/26

公義 說: 平安!楓說得好極了, 每一個人都有罪,都不完美
行淫是罪,說謊是罪,貪心也是罪 !有時總會反省及修正自己的行為,看看自己,在其他的事上,雖然不比他人富裕權貴,將心在神面前當儆醒謙卑,卻問自己在良心上的是否清潔正直、不貪求,隨時注意不落入罪的試探中 。

20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