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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馬太福音10:35-37
『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這點讓我覺得蠻矛盾的,主耶穌不是教我們要孝順父母,親愛子女,友愛人嗎?怎麼會不配作他的門徒呢?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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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nicolee
發問日期: 2011/03/26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3/28
本篇資料庫ID 4736
本題關鍵字:
馬太
耶穌
父母
福音
跟從
門徒
兒女
媳婦
女兒
父親
仇敵
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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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假如父母兒女親情與剩經裡面的真理有違背時你要選擇那一邊呢
我們看這幾節聖經需掌握一個總原則就是凡事以主耶穌為主
但在朋友親情之間的對待
我們要遵守神已經啟示下來的真理彼此相愛和睦生活
愛我們身邊的人 甚至愛我的仇敵
我們不是依靠個人的價值觀覺得要與誰好就與誰好
乃是靠著神啟示的聖經在過生活
因為如果愛親人勝過耶穌
那麼就可能產生爭議時出賣了神的真理
因此你既然信祂是我們生命的主
就應該不能有其他的人事物剩過祂
然而聖經既然是真理
就不會有絲毫偏差的地方
神叫我們要彼此相愛這點一定不會錯
但這是一個總原則問題
不是個別從片面字義去解讀
不知道這樣的回答是否有解答到你心中的疑慮
願神的光照亮你
願聖靈親自來使你明白其他奧妙
感謝神的恩典與你同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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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救贖
回答日期 : 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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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這個問題曾被提問過多次
您可以在知識庫首頁,輸入「愛父母的」
就會出現許多的討論
茲節錄之前回應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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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要愛人如己
特別是家裡的人
這個沒有問題
但這段經文的背景
較有可能是說
當一個人真正明白真理後後
不再依循以往的生活模式
--不再只是遵行表面的舊約律法
以現代來看,也可能就是不再拜拜、不再算命、不再做一些以前會做的,與真理不符的事情
這時,看在朋友與家人的眼中是如何呢?
--這個人跟我們不一樣,不是以前熟悉的那一位
這時,身邊的人會有幾種反應
1.遠離--道不同,不相為謀
2.苦勸--你怎麼啦?走火入魔啦?
3.逼迫--你這個背叛者,不准去教會,不拿香,不孝!
正如經上所說的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前四2-4節
基督徒在這個時候該如何回應
屈服?堅持?
愛家人,與愛上帝之間
選擇什麼,這很重要
因為主已經說了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
因為愛父母而妥協者,不是主喜悅的
相反的,用另一句經文來看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我們所需的溫柔、忍耐與智慧
神也必定賜給我們
不一定堅持真理就要和家人吵架
溫柔而堅定
是我們可以學習的功課!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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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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