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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該隱的妻子從哪來?
創世紀4: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
請問,該隱的妻子從哪來?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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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jjtsai
發問日期: 2011/01/0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1/13
本篇資料庫ID 4595
本題關鍵字:
盾牌
煉淨
妻子
該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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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您好,
類似的問題,已在這裡討論過多次,下面是其一,
請參考。
問題:該隱的妻子是誰生的? 發問日期: 2008/01/09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919
您可在“聖經知識庫首頁” 以“該隱的妻子”為“搜尋字串” 去搜尋。
或者以“該隱的妻子”到 Google 搜尋,您會看到解答。
下面是我從 唐崇榮牧師在吉隆坡的「聖經難題講解」上截取下來的,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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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榮牧師很肯定的宣布:上帝的確是從「一本生出萬有」,人類的第一個家庭的確是由一男一女組成。幷且解釋了這一難題中涉及「近親聯婚」等婚姻倫理問題。
既然全球衆多人口最初是從兩人繁衍而來,那麽可以說無論是亞當的女婿還是媳婦也是從亞當夏娃來的?——如果是這樣,那麽基督教一定是贊成亂倫的宗教,很多反對基督教的人發出這樣的挑戰。甚至還有人問「該隱和妻子同房,這妻子是否就是夏娃呢」?
唐牧師對此問題亦進行了駁斥。他說,創世紀5章4節亦記載了「亞當生塞特以後,又在世800年,幷且生兒養女」,在當時律法未頒布以前,兄妹成婚是允許的。况且亞當活了900多歲,若以每3年生一個孩子,就有300多個孩子,是足以讓孩子們有挑選結婚的對象。
對於「該隱的妻子是否就是夏娃」這個問題,唐牧師說,必須注意的是神從不違背「二人成爲一體」的原則。因此,該隱是有這個可能性,從自己的姐妹中挑選一人成爲妻子。
願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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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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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該隱的妻子,
也是亞當夏娃所生,
是自己的姊妹。
也請參考TB網站上之前的一些相關的提問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537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416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603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845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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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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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問過傳道,其實不管是歷史的考查,或者聖經的記載都沒有說該隱的妻子是誰。
如果亂講聖經會被神懲罰。
聖經上有一句話:隱密的事情是屬於上帝的,只有顯明的事情是我們的。
現代中文譯本是:上帝像我們隱藏一些事情(我忘記他正確的經文,但我記得意思。他在摩西五經中),只有顯明的事情是屬於我們的。
還有,其實信仰最重要的問題是:這個問題對我的得救有沒有關係,沒有關西就還好,
有關西就是很重要的問題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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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予心
回答日期 : 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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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關 予心 姊妹的回答,
她說到 “聖經上有一句話:隱密的事情是屬於上帝的,只有顯明的事情是我們的。”,
我想是 申命記 29:29
(和合本)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現中修訂版)
「有些事情,上主─我們的上帝向我們隱秘;但是他啟示了自己的法律,我們跟我們的子孫都要永遠遵行。」
當有人問起“該隱的妻子從哪來?”,
難道說除了 予心 姊妹的傳道認為的;
“其實不管是歷史的考查,或者聖經的記載都沒有說該隱的妻子是誰。”,
以 這事是 “上主─我們的上帝向我們隱秘” 外,
就不能參考別人的說法嗎?
何況若這說法是 “亂講聖經”,
那豈不早就叫人攻擊得不見天日?
箴言
30:5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30:6 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我以為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
是不可隨意加添,
但合理的解經是可接受的。
願神祝福我們所說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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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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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神的经论是对着谁才是重要的;;;是亚伯。。特塞。。。亚伯拉罕。。。到今天的耶稣。。这是我们需要去看见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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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enny ting
回答日期 : 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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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托夫•瓊斯 說:
如果亞伯拉罕娶自己的妹妹當老婆是合法的,那麼比他早那麼多年的該隱娶自己的妹妹當老婆,有什麼好討論的?
幾千年前的事情,不能把現在的法律套用上去。
也不應該把幾千年前的狀況應用到現代,說是聖經支持亂倫!
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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