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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是什麼意思?
路加10:27-36,關於律法師問耶穌要如何能得到永生。
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所舉例的祭司、利未人、撒瑪利亞人對於落到那強盜手中的那人有不同的處理,接著耶穌問律法師:「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不明白的是,祭司、利未人、撒瑪利亞人並沒有落入強盜手中?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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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jjtsai
發問日期: 2011/01/0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1/05
本篇資料庫ID 4591
本題關鍵字:
耶穌
利未
利亞
利未人
永生
祭司
律法
律法師
鄰舍
撒瑪
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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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祭司、利未人、撒瑪利亞人,當然沒有落入強盜手中,故事中只有一個人落在強盜手中。
律法師和耶穌都同意永生之道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但一般人的狹隘觀念,以為鄰舍就是真正的鄰居或親朋好友,所以那個律法師要求耶穌界定誰是他的鄰舍,但耶穌要教導我們鄰舍的新觀念:即使素昧平生的人也可以是鄰舍,所以才開始講故事,如果把耶穌的問句可以重新改寫成:
「你想,落在強盜手中的這個人是那三個人中哪一個的鄰舍呢?」
答案很明顯,是那「愛陌生人如同自己」的好撒瑪利亞人。他因為愛而把陌生人提升成鄰舍,並且愛他如同自己,用行動證明自己成為一個好鄰舍。
「鄰舍」這個關係是可互換的,所以撒馬利亞人是那受傷的人的鄰舍,也表達了受傷的人是撒馬利亞人的鄰舍。因此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有需要的,都應該是你我的鄰舍」,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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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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