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 這一段經文好難懂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可是在箴言裡..不都是要我們尊榮父母..教養兒女嗎?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
發問者: mimi2282002
發問日期: 2010/10/3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11/03
本篇資料庫ID 4475
本題關鍵字:
父母
順服
箴言
門徒
兒女
誡命
真理
|
大家的解答:
這段經節卻是給很多人誤解基督教的經節,我想用簡單和你說:
1.主的觀念一定要孝順父母,那是正確了.
2.假如,父母和家庭變成我們順服的障礙時.這時候,就只有除了理念之外尊重家庭.其他以主作重心.那種情形只有身處在家裡是非基督教的家庭能體會.
3.由於,猶太人非常重視家庭.但是,他們的錯誤觀念很容易強制其他家庭服從錯誤的猶太教觀念.所以這是指所謂一但你面對家庭和宗教的衝突,必須守住自己對主的理念.非行為上反抗,而是用禱告求主改變這個家.
4.由於當時主的很多門徒幾乎遇到這種事,所以主才說那種話.我牧師能體會我的苦痛,所以知道我家裡還是信佛教.我牧師就說:我們要我幫忙做什麼事可以!就是不要拿香!很奇怪吧?那就是我們的內心去改變他們尊重他們自然就不會怪罪我們了,只是燒金紙紙前請和主說:請主改變這個家吧?
5.主這段經節就是本義上對我們說:一但對那些迷失的親屬和朋友,我就是堅守理念----冷處理他們的迷失,要不然你能如何?給主做工吧?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
|
發表人: 大睡貓
回答日期 : 2010/11/01
|
|
耶穌給我們新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太12-30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太12-31
但這不代表說你很愛主卻不愛自己的父母、兒女和家人等等。
不~這是不對的邏輯,很多時候我們會只是知道文字上所說的~
但不明白它真正的涵義...
(就像法利賽人,跟耶穌爭辦安息日一樣,因為他們不明白安息日真正的涵義)
愛神和愛家人是不會有衝突的,愛家庭和愛教會也不會有衝突!
(不是像這世界所教導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不會的)
《~~你會愛神自然就會愛你的家人,尊榮父母、帶著愛教養兒女~~》
但這都因為先出自神的愛,先愛神、學會愛神,因為那是出於真正的愛!
耶穌所講的要把神擺在第一位,因為經文已經說的很清楚~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可22-37~39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
|
發表人: Chien-Yo
回答日期 : 2010/11/01
|
|
平安!
我們當然要愛人如己
特別是家裡的人
這個沒有問題
但這段經文的背景
較有可能是說
當一個人真正明白真理後後
不再依循以往的生活模式
--不再只是遵行表面的舊約律法
以現代來看,也可能就是不再拜拜、不再算命、不再做一些以前會做的,與真理不符的事情
這時,看在朋友與家人的眼中是如何呢?
--這個人跟我們不一樣,不是以前熟悉的那一位
這時,身邊的人會有幾種反應
1.遠離--道不同,不相為謀
2.苦勸--你怎麼啦?走火入魔啦?
3.逼迫--你這個背叛者,不准去教會,不拿香,不孝!
正如經上所說的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前四2-4節
基督徒在這個時候該如何回應
屈服?堅持?
愛家人,與愛上帝之間
選擇什麼,這很重要
因為主已經說了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
因為愛父母而妥協者,不是主喜悅的
相反的,用另一句經文來看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我們所需的溫柔、忍耐與智慧
神也必定賜給我們
不一定堅持真理就要和家人吵架
溫柔而堅定
是我們可以學習的功課!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
|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11/03
|
|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
Connie Hsu 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可22-37~39
Thank you Lord!
2010/11/02
|
棋 說: 當然愛主是應該擺在第一位.
但是神有給我們一個大恩典,就是孝順父母的在世長壽,得享美福.
2010/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