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是歷代基督教會(基督教、東正教、天主教)最多用於禮拜的四大古典信經之一。在細說使徒信經之前,我們先來認識什麼是「信經」(Creeds)。信經一詞來自拉丁文credo「我相信」,是教會具權柄的信仰文件,言簡意賅地把教會所信的條列出來,成為信仰的總綱。
不僅新約時代有信經,就連舊約時代也有。猶太教無論是在聖經時代或後聖經時代,均以信經形式來宣認耶和華是絕對的一致性和獨特性。申命記六章四節「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唯有他是上主。」這就是猶太人最早的信經之一。
早期教會信條(symbols,亦即信經)也是從新約找出具信經形式與內容的經文而寫成的。例如「耶穌是主」(羅十9;林前十二3)對早期信徒來說,就等於承認耶穌基督與耶和華上帝是等同的。「我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徒八37),正是早期教會洗禮用的信經。其他新約信經經文,包括肯定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和復活(羅一3-4;林前十五3-4;約壹四2)。腓立比書著名的「基督之詩」(腓二6-11),很可能是一首詩歌,在洗禮時吟唱;林前八6則肯定上帝的一致性,即聖父與聖子同尊。最後,我們在聖經也可看出三位一體的信經最初文體(太二十八19;林後十三14),成為後來三位一體教義及信經的準則。
教父時期,有許多護教士(Apologists)寫了許多基督教信仰精要的作品,學者稱之為「古羅馬信經」(Old Roman Creed,約於二世紀中葉寫成)。其中則是把三位一體的文體形式擴充後,用於洗禮的信經︰「我信上帝、全能的父,並耶穌基督、祂的兒子、我們的主,我信聖靈、聖教會和肉身復活。」在許多教父愛任紐(Irenaeus)、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特土良(Tertullian)和希坡律陀(Hippolytus)等人的作品,都可以找到「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或「傳統」,是為接受信仰教導的信徒所預備的。
「使徒信經」名稱雖叫「使徒信經」,卻不是使徒所作。傳統上有一傳說,當大逼迫臨到,使徒要分散,他們便各自寫一句與信仰有關的句子,合起來共十二句,便成了教會信仰的綱要—使徒信經。但幾乎所有近代學者都認為,這個傳說不可靠。不過使徒信經的內容確與使徒的教訓吻合,教會也就樂意採用了。
「使徒信經」一詞最早見於安波羅修(Ambrose)的作品(Epistle xlii. 5,約390年寫成),此時教會已廣泛流傳上述的傳說,早在第二世紀的教父作品中亦見引用其中一、二句。但整個信經的引用,最早則見於聖波敏尼斯(St Pirminius,八世紀初期),因為經過一段頗長的發展歷史,也是由三位一體的洗禮文體形式所衍生而來。特別是參照「古羅馬信經」,假如把二信經放在一起讀,就可看出它們是十分接近的。
使徒信經以「三位一體」(Trinity)架構出三大部分︰聖父、聖子、聖靈。且均以「我信」(拉丁文是Credo)為始,第一條論聖父,第二條論聖子,第三條論聖靈。在有些漢文譯本裡,在第三條的每一分句,都加上「我信」一詞,是不太恰當的翻譯。按拉丁版本,「我信」是有特別的意思,拉丁本是Credo in Deum, Credo in ...到了教會一條,那個in就不見了,成了Credo Ecclesiam。其中細微的分別是Credo in的對象是父上帝、聖子和聖靈,那麼教會不可能是人信仰的對象,因為教會只是蒙拯救之罪人的群集,故英文譯為I believe in God;但到了教會一條,就譯為I believe the Church,不是believe in the Church;漢文翻譯就無法將此差異性表達出來。
使徒信經的中心在第二條︰「我信耶穌基督」,整條都是圍繞著祂的受孕、降生、受苦、受死、復活、升天,以及再來而發展。這些事件正是早期教會宣講的中心。
使徒信經亦反映出早期教會的護教思想,因此使徒信經的內容間接地反對不同的異端。所以,使徒信經在教會傳統上有著崇高的地位,又被稱為「信經中的信經」。
早期教會使用使徒信經的場合,除了禮拜外,也用於︰1.信徒受洗加入教會的認信;2.逼迫時的認信;3.趕鬼;4.教導信仰的綱要;5.信徒的靈修、默想;6.與主禱文一樣,常用於晨禱及晚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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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黃春生牧師
參考連結: http://www.chunsheng.org/article_1-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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