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11月22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知識庫 我要發問 我的發問 我的回答 福音Q&A

問題: 創九6 如果那基督徒職業是劊子手

如果執行死刑的人是基督徒,他該如何看待這段經文?
執刑的人都不該是基督徒囉?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trisha
發問日期: 2010/10/1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10/15
本篇資料庫ID 4444
本題關鍵字: 叛決  基督徒  基督  掌權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使用本區功能

我要回答
您的答案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送出

大家的解答:


創: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備人所流。殺人犯殺了無辜的人,由國家執行死刑流他們的血是應該的。行刑的法警只是依照職務辦事,跟信仰未必有全然的關係。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賈驥
回答日期 : 2010/10/14


平安!執行的若是基督徒,那跟他無關,因為祂是聽從執政掌權的人的吩咐.
別忘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再說,創世紀九章: 6 節說得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非說到國家執行罪犯的關係.
願上帝祝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10/10/15


他們只是依法辦事; 是錯判的人才有罪...
否則依此邏輯 - 難道那些殺過敵人的兵也有罪?
應該是輕易動兵的暴君才有罪吧?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小蕃薯
回答日期 : 2010/10/15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是一種「以眼還眼」的報復律法,在神尚未藉著摩西在西乃山宣布律法以前,中東一帶的人多半使用類似的律法。
創 9:6 清楚說明人的生命屬於神,所以不可以被「任意」剝奪。但那些被執行死刑的人是先藐視了神及國家,因此才被判決死刑!這就不是被任意剝奪,而是法官在深思熟慮後,根據國家法律所做的判決。劊子手依法執行任務是不必也不會手軟的!
我認識的軍警人員不少,其中也有許多基督徒,他們在打擊罪犯或敵人時毫不手軟,因為這樣敬業的表現才是榮耀神!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0/10/15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