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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以賽亞49:26前段所言是指何
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
這是審判或是另一種自虐享受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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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amostaiwan
發問日期: 2010/10/0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10/01
本篇資料庫ID 4405
本題關鍵字:
審判
擄掠
離棄
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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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amostaiwan 您好:
以賽亞書四十章至五十五章是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在沮喪絕望時寫成的。先知宣告神將釋放他的子民,領他們返回耶路撒冷,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這幾章是在說明,神是歷史的主宰。我們可從上下文來了解它要表達的意思。
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15. 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16. 你的兒女必急速歸回;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出去,
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並你被毀壞之地,現今眾民居住必顯為太窄;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22.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
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26. 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
神可以透過外邦人來管教以色列人,也可以從外邦人手中拯救他的百姓。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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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藍翅膀
回答日期 : 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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