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耶穌所說的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這裡所提到的"肉"和"血"是什麼意思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蔡謙和
發問日期: 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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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答日期 2018/07/28
本篇資料庫ID 4313
本題關鍵字:
救恩
血
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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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標題: 吃我肉、喝我血
發問日期: 2008/03/06
連結網址: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1255
願神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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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0/09/03
您好,
“肉” 是道成肉身的道,也就是上帝的话語。
“血” 是基督在十架捨命流血所成就的救恩。
肉體的生命怎樣靠食物來维持著,
屬靈的生命也當靠神的話來维持。
基督與心靈就像食物與身體一樣。
依屬靈層面上的比喻來看,
基督的肉就是真正的食物,
基督的血就是真正的飲料。
吃基督的肉和喝基督的血,
就是接受祂為個人的救主,
相信祂必會赦免我們的罪,
也相信在祂裡面得以完全。
願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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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0/09/03
平安!
依耶穌對這段經文的解釋是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六51
在最後晚餐的時候,耶穌將肉和血與晚餐中的餅與杯做連接
並詮釋了之前說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六56
也因此,領受聖餐的意義之一,就是與主的連結
紀念耶穌在十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6-28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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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09/04
天主教將「領聖体」(基督新教稱為「食聖餐」)中的餅與酒,當作耶穌的身体與血,《約》6:51-58是天主教一直堅持這樣理解聖餐的其中一個根據。
樓主問基督新教不是這樣看聖餐,那又如何理解《約》6:51-58?
如果你想問這方面,我可以答你。
解釋《聖經》有數個「基本功」︰
1. 前文後理
2. 經文背景
3. 原文意思(某些經文可能翻譯時有錯漏,或者譯文未完全譯出原文意思。 如果可以的話,識原文是比較好,無論台上發言、小組查經或者個人靈修都有用。)
1.看前文後理︰
先看下《約》6:51, 53-58
51「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和合本修訂版》
53-58『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在你們?面就沒有生命。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我的肉是真正可吃的;我的血是真正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面,我也常在他?面。永生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怎樣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和合本修訂版》
表面上看,耶穌好像真是說食他的肉、飲他的血就有永生,以為耶穌說食聖餐(天主教叫「領聖体」),但是再看多些經文就有不同結論。
《約》4:13-14『耶穌回答,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和合本修訂版》
耶穌雖然說「活水」,但是我們都明白他不是真說水,真正意思是信耶穌,他就會給我們生命永遠而且真正的滿足,像擁有充足水源的人一樣。
《約》6:35『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來的,絕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和合本修訂版》
《約》6:40「因為我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個見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和合本修訂版》
《約》6: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和合本修訂版》
《約》3:14-16「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和合本修訂版》
《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和合本修訂版》
這些經文證明耶穌說的「永生」不是因為食聖餐就有,而是「信」、「認識」,真是信他、真是認識他才有永生。我不知天主教神學怎麼說,但我肯定基督新教的神學不會說永生由食聖餐而得到,而是像上面幾個例子經文所說,要「信」、「認識」耶穌基督。
解經必須要看前文後理,如果抽出某字某句單獨去看,好容易解錯。
2. 看經文背景︰
要留意《聖經》作者以及當時猶太拉比用詞用字的習慣,「吃喝」可以解作「進食」,亦可以解作「吸取某樣思想、某種觀念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吸收好或者壞的思想都可以)。將思想、觀念、教導比喻作食物是他們慣用的文學手法。《聖經》有相類似例子︰
《賽》30:20「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和合本修訂版》
先知以賽亞將上主給以色列人的嚴厲教訓(困苦、艱難)比喻作餅同水。
《箴》4:17「因為他們以邪惡當餅吃,以暴力當酒喝。」《和合本修訂版》
這?將邪惡、暴力的思想比喻作餅、酒。
《詩》119:103「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和合本修訂版》
這句將上主的話語比喻作美食,比當時所知最甜的食品「蜜糖」更甜。
「吃」或者「喝」某種思想、某種教導,即是遵守那些思想、教導,接受它們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就好像食東西,將食物的養分吸收,成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耶穌說食他的肉、飲他的血,意思不是真食他的身体、飲他的血,亦不是食聖餐。配合第1點所引用的經文例子,食耶穌的肉、飲耶穌的血意思是信耶穌、接受他、遵行他的教導,將它們吸收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解這段「生命之糧」的經文,要顧及當時猶太拉比用的文學手法這個背景。如果忽略經文背景去解,好容易出錯。
3. 原文怎麼說?:
《約》6:55耶穌話「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和合本》
看下原文是點︰
ἡ(he 那) γὰρ(gar 實在) σάρξ(sarx 肉) μου(mou 我的) ἀληθής(alēthēs 真正的) ἐστιν(estin 是) βρῶσις(brōsis 食物) , καὶ(kai 而且) τὸ(to那) αἷμά(haima 血) μου(mou 我的) ἀληθής(alēthēs 真正的) ἐστιν(estin 是) πόσις(posis 飲品).
原文直譯︰「我的肉實在『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品」。
《約》6:55 舊版「和合本」個譯法,使讀者誤會耶穌再三強調自己的肉真是可食,他的血真是可喝,或者誤以為他說食聖餐。
但是原意不是這樣,其實耶穌說他的血先是真正的飲品,他的肉是真正的食物,如何比較才顯出「真正」呢?
《聖經》有些地方說上主的律法、教導最終的指向就是耶穌︰
《太》5:17「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和合本修訂版》
《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著義。」《和合本修訂版》
套用之前兩點的解法,「不是真正的食物」就是指《約》6:1-15餵飽五千人的「五餅二魚」、《約》6:31說摩西時代的嗎哪,耶穌話與那些所謂「食物」相比,耶穌他的「言教」、「身教」才稱得上是真真正正的食物,就如《太》5:17、《羅》10:4所形容是律法真正完美的總結、真正《舊約》的成全,又如《約》4:13-14、《約》6:35所說是真正永遠的滿足。
這個解法亦可應用在《太》4:4耶穌對魔鬼的回答︰「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所出的一切話。」與魔鬼說的所謂「食物」相比,上主的話語方是「真正的食物」。
舊版《和合本》(出版年份︰1919年)之後出版的幾個《聖經》譯本,將《約》6:55譯得比較貼近原文的意思︰
《思高譯本》(1968年)︰「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
《呂振中譯本》(1970年)︰「我的肉是真正可吃的,我的血是真正可喝的。」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1997年)︰「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新漢語譯本(新約)》(2010年)︰「因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可飲用的。」
《當代譯本》(2010年)︰「 因為我的肉是真糧食,我的血是真飲品,」
《N.E.T.中文譯本》(2010年)︰「我的肉是真的糧食,我的血是真的飲料。」
《和合本修訂版》(2010年)︰「我的肉是真正可吃的;我的血是真正可喝的。」
天主教將聖餐的餅、酒視為耶穌基督的身体同血液,這種看法我猜測與天主教以前用的舊版拉丁文《聖經》(VULGATE 《武加大譯本》、又稱《通行譯本》)有關,我參考的《約翰福音》來自舊版《武加大譯本》: “Evangelium Secundum Joannem, Vulgatæ Editionis, Sixti V et Clementis VIII, Anno 2009, Ronald L. Conte Editore" (「約翰福音」,《武加大譯本》,西斯汀五世及革利免八世版本,主後2009年Ronald L. Conte 編)。
「西斯汀五世及革利免八世版本」由16世紀至1979年都是羅馬天主教指定選用的拉丁文《聖經》,看舊版的《武加大譯本》如何譯《約》6:55:
“caro(肉) enim(因為) mea(我的) vere(實在) est(是) cibus(食物) et(而且) sanguis(血) meus(我的) vere(實在) est(是) potus(飲品).”
經文直譯︰因為我的肉「實在」是食物,而且我的血「實在」是飲品。
舊版拉丁文《聖經》對《約》6:55的翻譯,與舊版《和合本》翻譯差不多。讀者抓不到原文真意,可能就因為這個原因。
1979年起,羅馬教廷改用 "Nova Vulgata" (《新武加大譯本》)。看下《新武加大譯本》點譯《約》6:55︰
“caro(肉) enim(因為) mea(我的) verus(真正的) est(是) cibus(食物) et(而且) sanguis(血) meus(我的) verus(真正的) est(是) potus(飲品).”
經文直譯︰因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而且我的血是「真正」的飲品。
《新武加大譯本》譯出原文意思。
結論︰
綜合「前文後理」、「經文背景」、「原文分析」三點去看《約》第6章「生命之糧」經文,耶穌不是說真的食他的肉、飲他的血,亦不是說食聖餐,「生命之糧」的經文由頭到尾只是環繞六個字———信耶穌,得永生。
再比較天主教所用的新、舊拉丁文《聖經》譯本,天主教千百年來拿不準原文真正意思,我想可能是因為翻譯上的問題。
參考資料︰
1. 「約翰福音第六章註解」,網頁︰查經資料大全,網址︰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3John/43CT06.htm (讀取日子︰2017年4月15日)
2. 「註釋︰約翰福音 6章22節 到 6章71節」,網頁︰信望愛全球資訊網,網圵︰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John&chap=6&sec=39&m= (讀取日子︰2017年4月15日)
3. 鮑會園、陸蘇河 編,《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初版,(美國︰新澤西米爾敦市,更新傳道會,1996年),第2004至2006頁。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發表人: LEOLEUNG
回答日期 : 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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